【文匯網訊】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廣東省水利廳原廳長黃柏青被開除黨籍和行政開除。
日前,經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紀委對廣東扶貧基金理事會理事長、省水利廳原廳長黃柏青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黃柏青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巨額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且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柏青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此前,司法機關已對黃柏青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