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香港 > 正文
【打印】   【推薦】  【關閉】  

曾蔭權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獲准保釋候審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10-05]
放大圖片

曾蔭權與妻子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10月5日綜合報道,廉署落案起訴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兩項涉嫌違反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再訊。

曾蔭權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廉署今日較早時落案,控告曾蔭權兩項涉嫌違反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首項控罪指曾蔭權涉嫌於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期間,作為特區行政長官,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在行政會議討論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的牌照或相關申請時,隱瞞或沒有申報,或披露他正與雄濤的大股東黃楚標商討深圳東海花園一住宅單位的租約,及在2010年11月向黃楚標的公司支付人民幣80萬元。

第二項控罪指曾蔭權涉嫌於大約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建議何周禮應獲在香港特區的授勳機制下考慮被提名時,隱瞞或沒有向時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麥靖宇、發展局或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披露他就該住宅單位的利益,及何周禮獲受聘就該住宅單位進行室內設計工程。

律政司就曾蔭權一案發表聲明,強調對曾蔭權提出的檢控,是在小心和全面考慮現有證據、相關法律和檢控守則後作出的決定。

發言人強調,律政司曾向海外御用大律師取得獨立法律意見,有關決定是律政司履行《基本法》第63條獨立作出的決定,並沒有受到任何干涉。

發言人強調,律政司曾向海外御用大律師取得獨立法律意見,決定是律政司履行《基本法》第63條獨立作出的決定,並沒有受到任何干涉。

曾蔭權獲准10萬元現金保釋候審

下午1時54分,曾蔭權和太太抵達東區裁判法院。下午2時30分,曾蔭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廉政公署在庭上讀出兩項指控,曾蔭權兩次回答「我明白」。

根據法庭控罪書指出,案件會傳召24名證人,當中包括14名政府人員、3名廉署人員及7名市民,並有4千頁文件證物。證人當中不知有否包括當時的行會成員。裁判官蘇偉德決定11月13日曾蔭權再訊。

隨後,曾蔭權被獲准以10萬港元現金保釋。曾蔭權被要求如果要變換居所,他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法庭;不得干擾證人;如果要離開香港,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廉政公署,視具體情況可縮短提前通知時間。

曾蔭權與太太均稱問心無愧

曾蔭權早上透過高級私人助理發表聲明,表示在過去三年多,一直全面配合廉政公署的調查,又說自己問心無愧,深信法庭會還他清白。

下午3時05分,曾蔭權夫婦步出法庭,曾蔭權再次表示,問心無愧,深信法庭會還他公道。

曾蔭權太太曾鮑笑薇表示,覺得非常傷心和難過,她說認識丈夫56年,他絕對是一個正直和忠誠的人,腦內只想做好工作,出任公職45年,早上去教堂前就工作,克盡己任。曾鮑笑薇說,他們希望在退休後,過平靜及寧靜的生活,遠離政治,但可惜事與願違,被捲入今次漩渦。

曾鮑笑薇指出,最不尋常的事,是過去三年半每日受到不停滋擾,幸好得好親友及不少市民支持慰問,她深信法庭最後會還丈夫曾蔭權一個公道。

調查時間過長?袁國強:律政司已盡快完成

曾蔭權被廉署落案起訴,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由於已展開檢控程序,不方便評論案件細節,但他強調在過去3年,廉政公署及律政司就案件的調查工作是沒有停過。

袁國強表示,留意到有報道指,案件調查需時3年時間太長,他強調廉署及律政司已盡快完成每項調查,但要明白每項調查所需工作都有不同。

袁國強指自己曾講過,某些個案如涉及境外調查需時較長,亦要視乎掌握相關資料的人士的合作程度。

      責任編輯:鄭毅
曾蔭權妻子:過去三年半每天受到滋擾      [2015-10-05]
曾蔭權稱問心無愧深信法庭還他清白      [2015-10-05]
曾蔭權被廉署落案 下午提堂      [2015-10-05]
梁振英曾蔭權出席紀念大會      [2015-09-03]
廉署完成對前特首曾蔭權的調查      [2015-01-27]
曾蔭權案料3個月內作決定      [2015-06-24]
曾蔭權妻子:過去三年半每天受到滋擾      [2015-10-05]
曾蔭權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獲准保釋候審      [2015-10-05]
曾蔭權稱問心無愧深信法庭還他清白      [2015-10-05]
港大法學院罕見發聲明 稱陳文敏「優秀」      [2015-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