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李昌鴻)為了保護購房者權益,深圳市人大代表建議深圳推行房產交易反悔權。目前,深圳市規土委回應將積極開展專題研究工作。
在今年五月舉行的深圳「兩會」期間,陳國紅等8名市人大代表聯名提出《關於在房產交易中引入反悔權的建議》。陳國紅認為,「反悔權」的制度的倡導與定立,是我國在全球一體化發展過程中與國際制度接軌的一種表現。房地產消費如果啟動「反悔權」,也可以保護房地產消費理性行為。
陳國紅建議,深圳可行使地方立法權,對於交易額巨大的消費行為規定「反悔權」。陳國紅認為,在現實交易中,消費者可能因為現場氣氛或者語言的鼓動而衝動購房,當有了「反悔權」,消費者可以理性退房並冷靜檢討自身消費行為。
陳國紅表示,如果限定條件不細,反悔權條款的確可能被不法利用,比如炒房的供不起樓就打著「反悔權法」吆喝著退房;買房的人需要資金做另外的投資,於是「反悔」要求退房以贏取現金流;競爭對手故意挑刺,「購房-挑毛病-退房」等等類似的事件會擾亂市場的秩序。在他看來,一定要對「反悔時間段」做好界定。根據目前簽合同的流程,從下定金到簽合同一周的時間作為「反悔期」比較合理。
深圳市規土委坦言,收到代表建議後,市規土委開展了多次專題討論工作,經研究,市規土委認為,在房地產交易階段引入「反悔權」可以有效地促進消費者理性購房,防止因為銷售現場氣氛或宣傳鼓動而衝動購房,從而推動房地產行業健康、理性發展。
深圳市規土委表示,反悔權雖與現有法律有衝突,但是此事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範深圳市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有較大幫助,其將積極開展專題研究工作。 在理論研究較為成熟、多方意見達成一致的前提下,專題提請市人大修訂《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增加相應的「反悔期」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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