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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男子10年前被警方拘傳後失蹤至今


http://news.wenweipo.com   [2015-10-10]
       

長沙縣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審決定書。

【文匯網訊】據澎湃新聞報道,自從10年前被長沙縣暮雲派出所拘傳後,湖南平江男子林大吉失蹤至今。儘管法院已於今年8月11日宣告其死亡,但事實上,林究竟是生是死,無人知曉。

澎湃新聞梳理官方材料發現,林大吉生死之謎背後,隱藏著長沙警方駭人聽聞的辦案程序。

其一,根據警方材料,林還沒有被警方抓捕,就已經「刑拘在逃」5個月了。

其二,根據警方材料,逃跑3年多而且還「在逃」的林大吉,2008年7月30日突然又被決定執行拘留並送看守所羈押;而且就在同一天,他又被「追逃」了:其「在逃信息」被錄入湖南省和公安部的「在逃人員信息登記庫」。

其三,2011年12月,仍然「在逃」的林大吉忽然又被警方主動取保候審了,而且是在沒有保證人和保證金的情況下取保的。

其四,法院宣告林大吉死亡一個多月後,林的姐姐前往當地派出所,被告知

「已經知道法院宣告死亡,但人沒抓到,肯定還是要追逃的」。

林的親屬懷疑:邏輯錯亂互相矛盾的偵查材料,是長沙警方為掩蓋林大吉「被失蹤」的真相編造出來的謊言。

面對一個犯罪嫌疑人的生死,10年後的長沙警方很淡定:9月23日,澎湃新聞聯繫暮雲派出所,被告知該所被劃歸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採訪事宜需天心分局批准。天心分局負責宣傳的陳洲稱,採訪需長沙市公安局批准。長沙市公安局新聞中心孔奕稱,要瞭解情況後再作答覆。此後,澎湃新聞多次撥打電話,其下屬均稱孔奕出差,聯繫不上。

9月28日,孔奕告訴澎湃新聞,該案由長沙縣公安局辦理。澎湃新聞撥打了孔奕提供的電話,長沙縣公安局一工作人員稱,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文堅外出辦事了。澎湃新聞遂撥打了該工作人員提供的手機號,但文堅手機一直無人接聽,也未回復記者的短信。

一個國慶長假之後,10月9日,澎湃新聞記者再次撥打文堅手機並發短信,截至發稿,仍未獲任何回應。

「追逃」

林大吉是湖南平江縣三墩鄉仁裡村村民。

2005年8月9日,林在家中被長沙縣公安局暮雲派出所三名民警帶走,其姐林國平稱,民警告知林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但並未出具拘留證。此前,林曾在長沙縣介紹他人購買兩輛盜竊而來的摩托車。

林國平稱,次日,暮雲派出所民警前往她家中, 告知她林大吉8月9日當晚從派出所戴著手銬逃走。

起初,林國平以為弟弟「真的跑了」,她多次前往暮雲派出所詢問抓捕進展,都被告知林不具備網上追逃的條件。

時間推移至2008年,林國平覺得有些不對勁,「事情都過去這麼久了,林大吉也該聯繫家人了」。她又前往暮雲派出所打聽情況,暮雲派出所開始追逃林大吉。

澎湃新聞獲取的「在逃人員信息表」顯示,2008年7月30日,林大吉被列入在逃人員名單,其信息被錄入湖南省和公安部的在逃人員登記庫。

信息表稱,「2004年至2005年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林大吉介紹他人購買盜竊來的摩托車兩台,案發後逃跑」。

逃跑日期為「2005年2月25日」,在逃類型為「刑拘在逃」。

換言之,在林被警方抓捕(2005年8月9日)之前5個多月,他就被刑拘而且逃跑了。

更為弔詭的是,就在林被登記追逃的同一天(2008年7月30日),警方才開了一份拘留證,決定對林執行拘留並移送長沙縣看守所羈押。

2009年,因林大吉4年沒有任何消息,林妻向法院起訴離婚。平江縣法院發出了公告,通知林出庭,林大吉並未露面,法院缺席判決並以公告形式發佈了判決離婚的文書副本。

2011年12月,長沙縣公安局忽然主動對還在追逃中的犯罪嫌疑人林大吉做出了取保候審決定。其親屬收到的取保決定書稱,「我局正在偵查的隱瞞掩飾犯罪所得案,因犯罪嫌疑人林大吉能主動到公安機關自首,情節輕微,決定對其取保候審,期限從2011年12月10日起算。」決定書上的保證人和保證金一欄均為空白。

「死亡」

2014年7月22日,林大吉的父親林巧興向法院申請宣告林大吉死亡。

林巧興委託的律師袁幼芳告訴澎湃新聞,庭審期間,長沙縣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拘留證。拘留證稱,該局偵查人員莊勇、彭漢文對犯罪嫌疑人林大吉執行拘留,送長沙縣看守所拘留。拘留證上的時間為2008年7月30日,附有長沙縣公安局印章和局長印章。

三墩鄉仁裡村民委員會出具證明稱,2005年8月9日,暮雲派出所來3人,兩男一女,將林大吉抓捕帶走,三墩派出所教導員陳淼興、三墩鄉政府辦幹部蘇龍、三墩鄉仁裡村村支書林遇春等人在場。

三墩派出所也出具證明稱,林大吉於2005年8月9日被長沙縣公安局暮雲派出所抓捕帶走,至今仍未返回戶籍所在地。

平江縣法院亦認定,2005年8月9日,林大吉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長沙縣公安局暮雲派出所拘傳帶走,「至今下落不明。」

法院認為,林大吉所在當地村委會及當地公安機關書面證明,林已「下落不明滿四年」,經利害關係人林巧興(林父)的申請,法院宣告林大吉死亡。這一天是2015年8月11日,距離林被抓捕失蹤已是十年零兩天。

控訴

9月8日,林巧興向長沙縣公安局申請國家賠償。

他認為,暮雲派出所拘傳林大吉後,林大吉下落不明至今。林巧興懷疑,長沙縣公安局在偵查期間,採取拘傳措施,控制了林大吉,造成了他的死亡。

因為法院已宣告林巧興死亡,他遂向長沙縣公安局申請國家賠償。

律師袁幼芳稱,經他多次請求,長沙縣公安局接收了這份國家賠償申請書,但表示還要再研究。

袁幼芳說,在這起案件中,偵查部門存在諸多反常行為。如對在逃人員林大吉實施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決定書落款沒有時間,沒有保證人名字,保證金一欄還被劃掉。

又如,法院和林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派出所證明的其被警方抓捕拘傳的時間(2005年8月9日),與警方在逃人員信息表上的逃跑時間不吻合 (2005年2月25日)

此外,9月29日,林大吉的姐姐林國平前往暮雲派出所,被告知「已經知道法院宣告死亡了,但人沒抓到,肯定是要追逃的」。

苦尋兒子下落10年的林巧興,則於9月17日在當地網站發帖,悲憤控訴:

「一個大活人,一個輕罪,被長沙縣公安抓捕帶走了,然後長沙公安說,人,逃跑了。如果人真的逃跑了,那逃跑了的林大吉為何十年來不回家看看自己的親骨肉?不看看相親相愛的妻子?不看看我們做父母的?我不相信我兒子是逃跑了,我兒子是被暮雲派出所幹警用手銬帶走的,人一直在派出所控制之中,我們有合理懷疑,我兒已經非正常死亡了,其死亡與長沙縣公安局暮雲派出所有重大關係。

我是一個最卑微的農民,我唯一的兒子被長沙公安抓捕後就沒了。我全部的希望破滅了,我哭干了眼淚,多少次我想死,可是我不能死。因為我兒子怎麼死的還沒有人告訴我!為此,我已經多次向長沙縣暮雲派出所、長沙縣公安局、長沙縣政法委等有關部門控訴,但每次控訴均石沉大海。

今天,我要把我兒子的悲慘故事傳到湖南紅網,希望這裡有人能告訴我,帶(應為戴)手銬的林大吉在長沙縣公安局暮雲派出所幹警的手心裡是怎麼變沒了的?」

長沙警方依舊淡定。9月23日,澎湃新聞試圖採訪暮雲派出所瞭解案件相關情況,派出所稱其被劃分到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採訪事宜需天心分局批准。天心分局負責宣傳的陳洲稱,採訪需長沙市公安局批准。長沙市公安局新聞中心孔奕稱,其瞭解情況後再作答覆。此後,澎湃新聞多次撥打電話,其下屬稱孔奕出差在外,聯繫不上。

9月28日,孔奕告訴澎湃新聞,該案由長沙縣公安局辦理。澎湃新聞撥打了孔奕提供的電話,長沙縣公安局一工作人員稱,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文堅外出辦事了。澎湃新聞遂撥打了該工作人員提供的手機號,截至發稿,電話一直無人接聽,也未回復採訪短信。

      責任編輯:紫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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