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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4月20日印發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湘贛省收買谷子期票」。盧麗寬 攝 【文匯網訊】(記者 盧麗寬 龍巖報道)記者近日在福建省武平縣收藏家洪榮昌家裡看到其收藏的一張1934年4月20日印發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湘贛省收買谷子期票」 的票據(如圖),據瞭解,它屬個別發行,存世量十分稀少,因而堪稱稀世之珍。
該期票為毛邊紙石印版,豎式框圖結構,紅黑兩色套印,單面。四邊是花邊圖框,頂部為梯形,有兩條小花邊分隔為三部分,上部冠名「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湘贛省收買谷子」十五個字;中間左右為菱形花飾,花飾中間留白一個圓圈,在留白圈內各書一個「期」字和「票」字;下部面積較大,約佔全票的三分之二,有編號、發行期票的說明,落款和發行時間。底紋為梅花圖案組成的「期票」兩個大字,編號為002243。說明有兩條:「1、為著保障土地革命戰爭全部勝利充裕紅軍糧食特發行期票四萬元向每個選民或每家以谷子購買一張。2、期限四個月(八月一日起)到期後准予向企業機關或國家分行兌現以及完納國稅一概收回」,落款為「省財政部部長陳希雲」,時間為「一九三四年四月二十日」,並蓋「湘贛省蘇維埃財政部執行委員會」橢圓形印章和陳希雲內圓外方私章。
據史料記載,湘贛蘇區先後於1933年1月、7月發行過定額分別為8萬元、15萬元的兩期革命戰爭公債,並於同年11月補發第二期革命公債20萬元,用於經濟建設。不過,這期公債的推銷工作遇到了較大的困難,主要是群眾當時正值春荒,青黃不接,群眾手裡無餘谷可出售。於是1934年4月湘贛蘇維埃政府發出了《為了進行收集糧食的突擊運動中給各級政府的指示信》,提出將沒有推銷出去的公債中,以4萬元公債鼓勵群眾交納谷子,並到期准予完納國稅,所以就發行了這期收買谷子期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