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為減少路口車輛搶道爭行而導致的交通事故,提高路口通行效率,深圳12日正式推行「拉鏈式」交替通行新規,機動車在特定路段通過時,像拉鏈一樣,右一輛、左一輛交替通過,互不搶行。新規將在全市40個路口先行試點並於11月2日起正式開罰,自動抓拍系統24小時開啟,每次罰款300元,一年內超過3次的,每次處罰500元。
深圳交警表示,車輛搶道爭行是深圳市道路收窄等「瓶頸」路口的擁堵及引發擦碰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日常高峰期間平均通行車輛中,主動讓行的車輛僅佔5%;因搶道引發交通事故約占路口事故總數的40%,每宗事故影響通行時間平均達15分鐘以上;如車輛主動交替通行,預計相關路段通行效率可提高10%至20%。
據深圳交警介紹,交替通行規則為「先右後左」,機動車到達應交替通行的位置時,左側車道車輛讓右側車道1輛車先行,「先右後左」,而後交替通過。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通行規則同上。
深圳交警交通處道管科副科長林航表示,深圳將從10月12日起,首批推出40個交通流量較大、高峰期易擁堵、符合交替通行條件的路口路段,並配備清晰明瞭的標誌、標牌、標線,安裝視頻抓拍設備。「10月12日至11月1日為宣傳、教育過度期,過渡期內重點開展全面宣傳,對違反交替通行的行為的駕駛人,一律進行敬告,不予處罰。11月2日起將正式開展查處,對未按照交替通行規則行駛的車輛駕駛人,處300元罰款;一年內有3次以上的,從第3次起每次處500元罰款。」
此外,深圳交警針對違反交替通行行為,設計、啟動了電子警察自動抓拍系統,該系統為全國首創,實現了該類違法行為的自動抓拍;同時還配套設置了一些led顯示屏,對違法車輛的信息進行實時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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