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財經網報道,近日,在五中全會前,周永康系人馬集中宣判,幾大「老虎」都涉受賄,均服從判決不上訴:
四川文聯原主席郭永祥或其子受賄4346萬,郭被判20年。中石油原副總王永春受賄4856萬,判20年。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受賄1400多萬,判16年。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受賄3979萬,判13年。海南原副省長冀文林正受審。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判處周永康無期徒刑。周永康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
周永康是改革開放之後第一個被調查並判刑的中央政治局常委。石油系統和四川省正是周永康曾任職、編織權力網的領域和省份。此次集中宣判的「老虎」均是周系人馬。
值得注意的是,周系四大「老虎」皆異地受審,均在湖北被審並判刑:
郭永祥在宜昌受審,王永春在襄陽受審,蔣潔敏在湖北漢江中院(位於仙桃)受審,李春城在湖北咸寧受審。另外,蔣潔敏之子蔣峰涉石化項目謀利,目前被羈押在湖北宜昌,等待審判。
此前,四川黑老大劉漢案也在湖北審理。2015年2月9日,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咸寧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劉漢、劉維等人執行死刑。而劉漢被指與周永康之子周濱聯繫密切,曾借周父之手官報私仇,判死商業對手袁寶璟。
異地受審有什麼考慮?
據鳳凰網報道,近年來90%以上的高官腐敗犯罪案件都在異地審判。「大老虎」異地受審成為常態,始於2001年遼寧「慕馬案」(因瀋陽市原市長慕綏新、原副市長馬向東涉案而得名)。該案共有122名涉案人員被「雙規」,62人移送司法機關,最高法院指定了江蘇省南京市、宿遷市和遼寧省撫順市、大連市、錦州市、營口市、丹東市等7個中級法院同時異地審理。
「這種審判方式完全是辦案的需要。」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院長趙秉志稱,地方權力錯綜複雜,司法體制糾纏於各種干擾束縛之中,難以正常辦案,最高法院迫不得已才出此決策。
事後公開的資料顯示,在馬向東一案辦理過程中,其妻子章亞非曾使盡渾身解數打通關節,一年中送出去的錢物高達100多萬元。一位當年接近辦案人員的人士回憶,馬向東在看守所時持有手機,可隨時與外界聯繫,「這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情」。
在查辦「慕馬案」時,中紀委發現馬向東之妻在背地裡大肆活動,多方聯絡,賄賂看守人員,干擾案件查處,企圖幫助丈夫逃脫法律的制裁,於是決定實行異地辦案。
為了防範可能出現的干擾羈絆,維護公正司法和正常秩序,近些年對省部級腐敗官員的偵查、審判,通常都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離開與腐敗分子有利益牽連的任職地區,異地起訴審理。自2001年遼寧「慕馬案」之後,大陸對高級官員職務犯罪進行異地起訴、審判,幾成慣例。
為何大老虎多在湖北受審?
為了排除對案件查處的干擾,催生了異地審理的「試點」。此次周系「老虎」郭永祥、王永春、蔣潔敏、李春城均在湖北受審,劉漢劉維案件也選擇在咸寧審理,而避開四川省施行異地審理,選擇湖北有何考慮?
長江日報報道稱,這裡面有幾個考慮的因素,一是一般會指定一些辦案比較規範、執法環境比較好的地方。二是,被指定管轄的省份地市,當地檢法兩家通常被業內認為辦案能力較強,經驗較為豐富,「能打硬仗」。
當然,有時候也會將地理因素考慮在內。在同樣的條件下,就近選擇異地審理也可以節約審判成本。畢竟各種證人異地出庭、辦案人員出差都會產生費用。
據《北京觀察》報道,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都曾在湖北調研,分別考察過湖北省高級法院、咸寧市檢察院。這些機構都在今年「審虎」中扮演重要角色。
郭永祥、王永春、蔣潔敏、李春城等人在周永康的羽翼下,互為政商奧援。此次一併交由湖北司法系統審理,這樣集中安排也是考慮到幾人之間諸多違法犯罪活動錯綜交織,甚至是共犯或當事雙方,在審判期間勢必牽涉證據卷宗移送、證人出庭作證等方面,受審地點就近,既是為了安全,也是為了便捷。
另一個重要因素是,幾家中級法院地處同一省,上訴法院都是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該法院也是終審法院。劉漢此前就向湖北省高院提起過上訴。蔣潔敏等四人由於案情關聯性大,證據交叉多,如若上訴都由湖北省高院來二審,在全面掌握案情方面也較有利。
牟其中、唐萬新等一些經濟要案曾在湖北審理
要案異地審理的地區的分佈可謂是旱澇不均,集中在幾個地方。譬如,山東曾審判過薄熙來、季建業、王昭耀、王懷忠等眾多「老虎」。這與一省的整體司法隊伍能力、安保、交通等諸多因素有關。相比之下,許多省份從未承擔過「審虎」任務。這次異地審理選擇湖北,那麼當地的司法環境如何?
湖北省公安廳2015年1月14日公佈,2014年該省共發命案472起,破案率為99.15%,僅4起命案未破,破案率創歷史新高。黃石等11個市、州和5個直管單位實現命案全破。自公安部開展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獵狐」專項行動以來,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省共抓獲30名境外逃犯,居全國前列。
另外,據荊楚網2013年6月報道,武漢捧回全國社會治安(管理)綜合治理最高殊榮的「長安杯」,標誌著武漢已跨入全國最平安城市行列。「2012年中國城市居民安全感」調查結果顯示,武漢已超越北京和上海,躍升至全國第2位。武漢市命案破案率連續10年保持在90%以上,位居全國副省級城市前列;「打黑除惡」工作連續5年位居全國副省級城市前三名。
除了此次周系四大「老虎」在湖北受審外,此前,一些經濟要案也在湖北受審。
被公認為最有個性、最富爭議的民營企業家牟其中,至今還關押的武漢的洪山監獄。牟其中曾因「罐頭換飛機」淨賺1個億而名噪一時,後來又從「大陸首富」一夜之間成為「大陸首騙」。放射衛星,打造北方香港,欲把喜馬拉雅山炸一個口子……他的很多商業計劃天馬行空,甚至驚世駭俗,有人稱他為「中國民營企業家的鼻祖」,有人稱其是只會玩「空手道」的商界「掮客」……
1999年1月7日,牟其中被武漢警方刑事拘留;同年2月5日,因涉嫌信用證詐騙罪,牟其中經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2000年5月,牟其中以信用證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犯罪金額折合人民幣6.2億元。2003年9月,牟其中被改判18年有期徒刑。
據南方週末報道,牟其中在獄中的最初幾年,曾有機會獲準保外就醫,但他拒絕了。他堅稱自己無罪,稱要清清白白地走出去。牟其中在監獄裡堅持讀書、寫作,並堅持鍛煉身體,每天上下跑幾十層樓,冬天堅持洗冷水澡。
有一些成功人士曾慕名前來獄中探訪牟其中,包括王石、馮侖等多位知名企業家。
2007年,另一位曾蜚聲中國企業界的犯人唐萬新也被關押在湖北洪山監獄。唐萬新是原「德隆系」掌門人,曾名列「資本控制50強」的首位,控制多家上市公司共計逾200億元人民幣的市值。被稱為第二代「莊家」、資本市場的「梟雄」。
2004年12月17日,曾在中國商界翻雲覆雨的唐萬新,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被正式拘捕,旋即坐火車由北京押解到武漢。2006年,唐萬新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2009年10月獲假釋。
公開資料顯示,牟其中和唐萬新均為重慶萬州人,牟其中創辦的南德集團在北京,唐萬新掌舵的德隆系發跡於新疆,後轉戰至上海。兩人曾都是中國商界的風雲人物,經歷輝煌到商業帝國覆滅,身陷囹圄,最終「殊途同歸」,都被關押於洪山監獄,在武漢異地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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