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郭建麗, 實習記者 圖們 19日內蒙古報道)民政部與教育部、城鄉建設部等相關部門溝通並達成一致,並於8月底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除對涉台和哈薩克斯坦等9國的公證事項外,民政部門將不再為群眾出具(無)婚姻證明(俗稱「單身證明」)。記者日前從內蒙古民政廳瞭解到,全區各級民政部門於9月21日起停止向個人開具單身證明的工作。
據介紹,以往,未婚人士在辦理貸款、買房、落戶、遷戶、留學等手續時,都需要出具民政部門開具的「單身證明」。在民政部門停開「單身證明」後,一些銀行已取消相關要求,但辦理落戶、遷戶、公租房、廉租房等仍需出具。中國工商銀行內蒙古分行、中國銀行證實,目前辦理貸款不需要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包括結婚證和「單身證明」),但作為「過渡期」,部分類型的貸款需要未婚者個人填寫或單位出具「單身聲明」。呼和浩特市房管局住房公積從10月12日起,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不再需要出具「單身證明」。
內蒙古民政廳社會事務處處長趙景波表示,停止開具單身證明,取消不必要的證明材料,是為了助力簡政放權,方便老百姓。今後,相關部門若有需求,提供法律依據後,可直接通過部門間核對,以部門單位的名義向民政部門申請辦理。老百姓為一個證明多部門來回奔波的時代已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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