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郭建麗 實習記者 白明珠 12日 內蒙古報道)日前,記者瞭解到,內蒙古紀律檢查委員會審理室原主任沈佳(副廳級)受賄2800餘萬案一審開庭審理。該案由內蒙古人民檢察院交由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以被告人沈佳犯受賄罪依法向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瞭解,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沈佳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者夥同他人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利用以上職務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受賄折合人民幣2800餘萬元及美元1萬元。
2014年12月8日,內蒙古紀委案件審理室原主任沈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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