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張鵬宇 7日 內蒙古電)日前,國家審計署發佈對內蒙古、山西等14個省份部分礦業權的審計情況。對2448宗礦權交易及資金的審計結果顯示,806宗礦業權出讓和交易中存在違法違規事項,6個省份的22個政府部門違規使用礦產資金106.39億元。內蒙古被審計的礦權最多,有511宗,違法違規率也達60%,即307宗。
2013年、2014年,審計署連續兩年進行礦權交易及資金使用情況審計,審計範圍涉及山西、內蒙古、河北、河南、黑龍江、安徽、湖南、雲南、江西、陝西、甘肅、湖北、海南和重慶等14個省份。違法違規率最高的是山西,187宗被審計礦權中有168宗涉違法違規,違法違規比接近90%;其次是黑龍江,127宗中有90宗違法違規,比例約為71%。內蒙古被審計的礦權最多,有511宗,違法違規率也達60%,即307宗。
據介紹,有近九成違法違規涉及地方礦產主管部門違規審批辦理礦業權登記,其他則涉及違規定價出讓轉讓或收購礦業權及股權。違規資金主要用於彌補地方財力不足、機場改擴建、人員經費支出、工資福利支出等。如內蒙古錫林郭勒盟財政局在2010年至2013年,將2.5億元礦產資源專項資金用於彌補地方財力不足。其中,被挪用資金用於工程建設的最多,達60.8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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