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高忠 太原報道)山西省委、省政府26日正式出台《關於深化煤炭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意見》提出,在2020年前,山西省原則上不再新配置煤炭資源,除「關小上大、減量置換」外,不再審批建設新的煤礦(含露天礦);嚴格執行控制煤炭產能增長的產業調整政策;停止審批年產500萬噸以下井工改露天開採項目;全面推進煤炭資源一級市場招拍掛;2017年前基本解決現有采煤沉陷區受災群眾的安居問題。這是山西省在啟動煤焦公路運銷體制改革後,針對煤炭領域改革作出的又一重大部署。
山西省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意見》針對山西煤炭管理體制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分別從資源配置、項目審批、建設生產、生態治理、安全監管、銷售體制、交易方式、企業改革、權力約束、法制建設、改革推進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據介紹,《意見》還部署了8大改革任務,要在2015年底前建成新的煤炭監管信息平台;深化煤炭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推進股權結構多元化和煤電一體化改革,建立收費清單和標準公示制度;加強權力監管制度改革,切斷各種形式的權力尋租和利益輸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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