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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II型」無人機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馬晶晶 新疆報道)新疆首次開出2萬元對無人機違規飛行的罰單,落在了巴州地區某單位,目前行政處罰告知書已經送達該單位負責人處。
今年5月,該單位在未辦理空域和任務審批手續,也未申報飛行計劃的情況下,使用「大白II型」無人機,在新疆巴州地區尉犁縣附近進行航空攝影測量活動。
無人機具有操控方便、成本低的特點,在農林作業、地質勘探、航空攝影等方面有著廣泛的應用前景。但無人機在通信聯絡、導航定位等方面與有人機有較大差異,給航空運輸安全及當前國家空域管理體繫帶來了新的挑戰。
近年來,國內無人機發展迅速,但不少單位和個人法規意識不強,安全觀念淡薄,無人機未經許可非法飛行,即通常所說的「黑飛」呈蔓延趨勢,嚴重擾亂空中交通秩序,威脅航空安全,甚至影響軍隊戰備和國土防空。
按照《民用航空法》相關條款,民用航空器未經空中交通管制部門許可飛行,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飛行,其所有人或承租人可能受到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飛行活動嚴重干擾空中交通秩序,威脅航空安全的,還可能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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