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為抹黑競爭對手,可謂無所不用其極。元朗嘉湖北候選人、報稱無政治聯繫的何惠芳,及嘉湖南候選人、民主黨的吳玉英,被投訴涉嫌發放並派發單張,誣告嘉湖北另一候選人李月民及嘉湖南另一候選人堪家雄,每年以管理費為長者舉辦「蛇齋餅粽」,試圖影響選舉。被抹黑的李月民及堪家雄近日已分別向廉政公署及選舉事務處投訴,其中廉政公署已正式立案調查。
李月民堪家雄:無用管理費關懷長者
李月民31日向本報投訴,指控何惠芳及吳玉英在報名參選後,涉嫌於10月中在嘉湖業主權益大聯盟網站上,發放一封以疑為何惠芳助選團員、吳玉英選舉提名人吳思琳的「致嘉湖山莊全體業戶」公開信,內容涉及誣告他及堪家雄每年為長者舉辦「蛇齋餅粽」,而費用全由管理費支付。有人更在10月15日及10月16日派發5,000份至嘉湖山莊信箱。
李月民強調,他及堪家雄多年來均自費及尋求區內團體支持,為區內長者送出福品,包括月餅、粽及齋宴,絕非如有關的抹黑單張所稱,費用由管理費支付。他批評有人企圖以謊言破壞他和堪家雄兩人的形象,試圖改變選舉結果。
「隱姓埋名」深夜派單張難瞞天眼
李月民指控,何惠芳為是次事件的「幕後黑手」:「何惠芳以為(單張的)下款署名不是她,而派發入信箱又在深夜,必定人不知鬼不覺。但天惘恢恢,疏而不漏。她深夜聯同助選團派發入信箱的整個過程,被大堂的CCTV全部拍攝記錄。」他和堪家雄已經在10月28日分別向廉政公署及選舉事務處投訴。廉政公署已就事件正式立案調查。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二十六條「發佈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的非法行為」,任何人為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當選,而發佈關於該候選人或該等候選人且屬虛假達關鍵程度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事實陳述,即屬在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如循簡易程序審訊,被告一經定罪,可處第五級罰款及監禁1年;如循公訴程序審訊,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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