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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曾石輝違規「置辦」的小轎車。 【文匯網訊】狂妄!擬提拔副縣級被縣紀委「拿下」,公然打電話質問縣紀委主要領導,要求「討說法」。鎮黨委書記自導自演了一出聯合對抗組織調查的鬧劇。
中國紀檢監察報11月1日報道,坍台!福建省平和縣山格鎮從鎮黨委書記、鎮長到鎮人大主席、鎮黨委副書記、副鎮長以及已調離該鎮的鎮原黨政班子成員等17名黨政幹部均已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其中5人已被移送司法機關,違紀金額達1000萬元。
「目前,山格鎮原黨委書記曾石輝等5人已被移送司法機關,其他12名違紀人員正在接受組織審查。」2015年10月28日,福建省平和縣紀委主要領導介紹說,山格鎮的集體腐敗窩案涉及17名黨政幹部、涉嫌違紀總金額達1000萬元,所涉違紀人數之多、金額之大,令人觸目驚心。
就在今年年初,曾石輝還在等著被提拔重用,做著「陞官」的美夢。如今,等待他與其他違紀人員的將是黨紀國法的嚴懲。
擬提拔被舉報,聯合他人對抗審查
2014年12月,平和縣紀委收到上級轉來的舉報信。信中反映,山格鎮黨委書記曾石輝,收受長期在該鎮承包工程的包工頭林四省的巨額賄賂款。縣紀委隨即展開初核。
這時,正是曾石輝擬提拔副縣級幹部的關鍵節點。夢想著「加官晉爵」的他,渾然不知縣紀委已對他進行初核。2015年1月22日,他還給縣紀委主要領導發了一條「邀功」短信,稱「我寫了幾點總結供您談話參考」,並自誇「大局意識強,敢擔當、責任心強;組織協調能力強,駕馭全局能力突出……」
儘管極力粉飾,曾石輝還是沒摸到「副縣」位子的邊兒。
「聽說這次我沒上副縣,是被你『把關』下來的……」1月24日,縣紀委主要領導接到了曾石輝打來的「質問」電話。
「準確地說,是你自己有問題。既然你打了電話,明天就到縣紀委來把問題說清楚吧。」縣紀委主要領導回應。
此時的曾石輝不僅不思悔悟,反而在電話那端喋喋不休:我是縣委委員、鎮黨委書記,這些年,平和縣紀委從沒調查過我這一級的領導幹部……
不僅狂妄「示威」,把之前縣紀委領導多次提醒的「有問題盡快向組織說清楚」當成耳旁風,曾石輝還使出各種手段,對抗組織調查。
銷毀證據,企圖矇混過關。2012年,曾石輝就任鎮黨委書記後打算換一輛彰顯自己身份的「座駕」,便與鎮長曾文旭合謀如何既能規避現行公車使用規定,又能坐上「豪車」,最終使出「障眼法」:將43.5萬元公款轉到鎮水利站站長朱秋林私營的一家公司,並以該公司名義購買一輛小轎車「借」給曾石輝使用,曾石輝則將自己原來的「座駕」給曾文旭使用;後來,他們為了表示感謝,又違規將鎮政府兩筆共計79萬元的資金挪給該公司用於日常經營。因擔心事情敗露,今年春節期間,曾石輝與鎮黨委副書記陳建華、鎮黨委原副書記朱漢龍(發案時已調離)、朱秋林等人商議,將該公司的會計憑證銷毀。
「退」回贓款,以求「金蟬脫殼」。早在2014年中秋節期間,聽聞自己即將提拔,為掃清考察路上的障礙,曾石輝曾向林四省「退」過一筆45萬元的錢,並對他說「為減少是非,這些借給我的錢,你先收回去」。2015年初,在知曉親信、副鎮長戴英明被縣紀委帶走後,曾石輝又找到包工頭林四省,把近期收受的30多萬元「退」給他。
曾石輝自以為早已下足了功夫,能「水過無痕」,不會被組織發現。殊不知,組織已初步掌握了他的一些違紀事實。
2015年3月16日,經報平和縣委和漳州市紀委同意,平和縣紀委決定對曾石輝實施紀律審查。
自毀前程墮深淵,緣起慾壑難填
經查,曾石輝在擔任山格鎮鎮長和黨委書記期間,先後利用職務便利,涉嫌貪污受賄200多萬元。
對金錢慾望極強的曾石輝,見錢眼開、貪得無厭,大錢小錢都不放過。甚至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斂、不收手,一步一步將自己推向深淵。
曾石輝可謂「生財有道」。據平和縣紀委審查人員介紹,曾石輝的哥哥曾輝漢開了一家私營企業。為了讓哥哥的公司做大做強,曾石輝竟然打起了財政資金的主意。2008年至2014年底,曾石輝在其任山格鎮鎮長和黨委書記期間,先後利用職務便利,在鎮政府並不需要集資款的情況下,讓曾輝漢以及其他親戚先後將1000多萬元以「鎮政府集資款」的名義打入鎮政府賬戶,並由鎮財政支付高額利息。僅此一項,就獲取「利息」150多萬元。
在曾石輝「關照」下,包工頭林四省長期參與山格鎮開發項目、道路建設、村建項目等各種工程建設,建設資金高達1億多元,獲利豐厚。近幾年來,林四省多次向曾石輝致謝,或送10萬、幾十萬的「紅包」,或送高檔煙酒,曾石輝均一一「笑納」。
不僅如此,曾石輝還「省錢有方」:自己的工資不動,家庭開支由單位買單。他多次將私家車檢修、購買衣服等個人消費拿到鎮財務報銷,鎮政府財務幾乎成為他的「提款機」。
上樑不正下樑歪,「土撥鼠」被一窩端
曾石輝不僅自己貪腐,對下屬的腐敗行為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以達到結成貪腐「共同體」、從而控制班子成員的目的。鎮裡一些幹部也不避諱,效仿曾石輝的有之,夥同貪污受賄的有之,個個「會貪」、「敢貪」,肆無忌憚。
朱漢龍與下屬把貪婪之手伸向其分管的領域共同貪污;陳建華則效仿曾石輝,利用分管後勤工作之便,多次將個人開支拿到鎮財務沖賬報銷。
戴英明更是「雁過拔毛」。利用分管城建工作之便,他多次以「工作辛苦」為由,通過虛開餐票、汽油費發票等形式,套領所謂的土地、衛生巡查費用6萬多元,分給曾石輝、曾文旭及其他有關人員各1萬元,其餘均揣入自己腰包。2012年平和縣在該鎮徵集土地建設開發區,戴英明竟然從鎮裡補貼征地幹部午餐的費用中,每桌(一桌10人)抽成10元,共獲利2萬元。戴英明還夥同鎮人大主席蔡小勇,與承包鎮「兩違」拆除項目的包工頭勾結,虛報拆除費用2萬多元進行私分;夥同鎮城建站長何開生、城建站工作人員張永安與清潔工人勾結,虛報工錢3萬多元進行私分。
就這樣,一個班子竟然自發形成了貪腐「圈子」,最終整體淪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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