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記者6日從遼寧省紀委瞭解到,遼寧省遼河凌河保護區管理局原副局長李鋒德,遼寧省阜新市委原常委、阜新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劉福祥兩人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李鋒德和劉福祥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李鋒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公款,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收受禮金,到下屬單位報銷個人費用;劉福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此外,兩人還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劉福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分別給予李鋒德、劉福祥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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