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一名上海市國稅局原科員和數名「黃牛」組成的11人團伙,在2005年1月至2014年3月間,裡應外合騙取滬牌4051張,非法獲取利益高達2.2億元。幾千張上海車牌沒有經過拍賣就流入市場,引發輿論關注。
據澎湃新聞報道,11月16日,澎湃新聞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當日對本案進行了宣判,上海市國稅局原科員傅某某因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團伙其他人也均獲刑罰。另外,法院判處,沒收被告人個人全部財產或不同數額罰金的刑罰;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國稅局科員與「黃牛」聯手詐騙
在2005年1月至2014年3月間,上海市國稅局原科員傅某某與「黃牛」陳某某等人,採用多種手法詐騙上海私車額度。
據法院介紹,「黃牛」陳某某先到二手市場購買車輛退牌單,填好虛假車牌信息後,用客戶的名義將材料交到稅務機關繳納購置稅。之後,「黃牛」將填好的退牌單交給在稅務機關負責收取材料的傅某某,傅將材料轉給負責資料歸檔的蔣某某,蔣將敲完「轉籍」或者「退牌」字樣的購置稅完稅證明副聯交給「黃牛」。拿到副聯後,「黃牛」再將原先的「轉籍」或者「退牌」字樣塗改成「私拍」,再加蓋上蔣某某事先刻好的「私拍」字樣章和校正章。這樣完稅證明就變成了「私拍」的完稅證明,「黃牛」憑借此證明直接到車牌管理機關上牌,避開車牌拍賣流程。之後,傅某某職位調整,能接觸到真正的「私拍」章,騙額度更加順手。由於當時滬A牌照額度性質審核由國稅局負責,所以該團伙在8年中屢屢得手。
2012年,新設的額度審核行政機關介入,稅務局只負責徵收購置稅。之前騙取上海私車額度的手法失效了,該團伙又研究出新辦法。
由於當時新設的額度審核部門剛接手,與稅務局之間不聯網,信息不互通,傅某某等人開始假意辦滬C牌照實則辦滬A牌照。「黃牛」讓客戶用找來的上海郊區縣的身份證去購車,「黃牛」根據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保險單到國稅局繳納購置稅。繳稅後,國稅局會將一張購置稅副聯交給額度審核部門審核。此時「謊稱」辦滬C牌照,額度審核部門就會在副聯上蓋章並填寫「滬C」。之後,黃牛就將「滬C」改成「私拍」,蓋上事先偽造的額度審核部門校正章,之後便能順利辦出滬A牌。在近十年的時間裡,無論是稅務機關還是額度審核管理部門,都沒有發現客車額度的異常現象。
公訴機關:被騙對象是上海市人民政府
在審判過程中,公訴機關認為,車牌額度屬於詐騙罪對像中的財產性利益,因為滬牌的拍牌流程符合一般財產的交易流程,具有財產可交易性的一般特徵,故而可以認為是一種財產性利益。對於被詐騙對象,公訴機關認為被騙的對象是上海市人民政府,額度的實際控制權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所享有。
11月16日下午,上海市一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傅某某、鳳某某、楊某等11名被告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到有期徒刑五年不等、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不同數額罰金的刑罰;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傅某某、鳳某某、楊某等11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分別結伙,採用隱瞞真相或虛構事實等欺騙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吳某某以揭發他人犯罪為要挾敲詐勒索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又構成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法院根據上述被告人具有的自首、立功、從犯、坦白等法定或酌定量刑情節,結合被告人犯罪行為對社會造成的實質危害,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