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文森)香港特區政府於2008年起推出「電費補貼計劃」,近年未有延續,未用完的電費補貼餘額,亦將於明年中限期前取消。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17日表示,持續收到市民反映,擔心政府於期限屆滿時,收回賬戶內未用完的補貼餘額,部分多達數千元,要求政府延長補貼餘額使用限期至少10年或以上,以紓緩市民經濟負擔。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鄧家彪及郭偉�L,17日聯同趙資強、梁國鴻、許林慶、何毅淦、簡兆祺、溫和達、黃宏滔等多名區議員及市民,前往政府總部門外請願。他們表示,已曾先後4次邀約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要求就電費補貼問題會面及進行討論,惟政府卻一直以離限期仍有一段距離,及會按整體經濟與財政狀況為由拒絕會面。由於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正進行諮詢,他們於月初邀約政府於17日進行會議,聆聽市民訴求,惜政府再次推諉及漠視市民要求,令眾多居民及電費餘額用戶極為失望。
倡延使用限期至少10年或以上
王國興指出,電費補貼為「既出之物」,不須額外申請撥款,亦不會為政府財政造成任何負擔,卻可令數以萬計長者及慳電家庭受惠,同時更能宣示政府鼓勵節約能源的政策目標。他建議當局應以現金發放有關補貼餘額;若未能以現金發放,應檢討及延長補貼餘額使用限期至少10年或以上;及將餘額用於協助長者及家庭節能,例如以餘額資助他們購買或更換更高效能電器,以節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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