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2月18日,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紀委證實,就網上傳出「平潭森林公安局局長林慶標」在夜總會包廂打砸公共財物的事情,紀委信訪辦已接到舉報,目前已分派到相關科室進行調查。
據重慶晨報客戶端上游新聞報道,今年7月15日,一份任職文件顯示,林慶標任平潭綜合實驗區森林公安局副局長。
森林公安負責人夜總會裡用衣服遮臉
17日晚,@媒體人歐菲發佈的「平潭森林公安局長上夜總會怒砸包廂設備後蒙頭離開」的微博稱,16日晚,福建平潭森林公安局局長林慶標、東澳衛生院院長等人,在平潭金鼎至尊夜總會219號包廂聚眾鬧事,並打砸毀壞包廂電視顯示器、點歌機等設備後,扯著外套蒙頭離開。
微博所附三張配圖,是截取的監控視頻畫面。其中一張夜總會「大門口」的監控顯示,並行著出門的兩人中,畫面左側男子,用手拉著深色外套遮擋住了頭部;另兩張「金鼎廳」的監控顯示,用外套套頭遮擋臉部的男子,外套顏色卻是淺色。
18日上午,@媒體人歐菲向記者透露, 他也是17日晚上通過郵箱收到的相關舉報材料。核實過相關視頻、基本確認微博第三張圖片即「金鼎廳」位置蒙頭的男子,是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森林分局負責人林慶標後。第一張「大門口」處蒙頭的換成了衛生院院長,畫面右側低著頭的淺色外套男子是林慶標。
11分鐘監控視頻還原部分事實
在@媒體人歐菲轉發給記者的舉報郵件中提到:12月16日晚,平潭綜合實驗區森林公安局局長林慶標、東澳衛生院院長等一行人,在平潭金鼎至尊夜總會219號包廂找小姐,大肆喝酒,聚眾鬧事,並嚴重打砸損毀金鼎至尊內電視顯示器、點歌機等包廂內公共物品。
郵件提供的6段監控視頻均為17日凌晨所拍攝:
0:18:45,兩個男子從一包廂走出,沒過多久又回到了包廂;
0:19:33,第三名男子走進該包廂;
0:23:41,包廂門打開,兩名女服務員A和B走出包廂,低頭商量著什麼;隨後,服務員B快步走開,服務員A又進了包廂;
0:24:02,包廂門再次打開,一男子推搡扎馬尾的女服務員C,將其趕出;20秒後,服務員A再次走出包廂,靠在走廊牆邊;
0:24:52,三名男子從包廂出來,其中一人臉色看上去不快,有找找服務員理論的舉動,不過,被身旁另一男子勸住、拉走;
0:29:39,三名男子通過「金鼎廳」,走在最後的男子將外套拉起套在頭上;路過走廊時還將頭蒙住了一小會兒;
最後,三名男子離開夜總會;走在後面的兩人中,畫面靠左的一位繼續用手拉著外套遮擋頭部。
基於隱私原因,包廂內並沒有安裝監控攝像頭,郵件提供的視頻並未拍到219包廂內三名男子到底做了什麼。不過,郵件另附有兩張配圖,據稱為包廂內被損壞財物的實景拍攝。
當地紀委:已收到舉報並展開調查
記者根據郵件中提供的聯繫方式撥打金鼎至尊負責人小王的手機號,他稱不認識林慶標,也是事發後才知道被打砸一事的。
@媒體人歐菲介紹稱,「我跟夜總會負責人聯繫過,他們說對方已經就損壞的物品進行了賠償,但沒有提到具體的賠償金額。」
一份今年7月15日由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黨組發佈的《關於劉棟鋼等同志任免職務的通知》中顯示,林慶標同志任平潭綜合實驗區森林公安局副局長。
18日上午,記者致電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人員稱,林慶標不在辦公室,下鄉辦事去了。
隨後,平潭綜合實驗區紀委信訪辦工作人員回應稱,17日傍晚信訪辦也接到了針對林慶標在夜總會鬧事、損壞公共財物的舉報內容,18日一早已通過內部辦理程序分派到相關科室辦理。
工作人員稱,一般的舉報件的辦理時間為2-3個月,但違反八項規定的會快查快結,具體多少天要看調查情況。此外,「因調查還沒有結果,具體是什麼人,有沒有這個事情,有沒有構成違紀,要等調查結果出來後才能作出認定。」
另據記者瞭解,公安部2013年9月出台「三項紀律」:公安民警決不允許面對群眾危難不勇為、決不允許酗酒滋事、決不允許進夜總會娛樂,違者一律先關禁閉,並視情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一律給予開除處分,並視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隱瞞不報、包庇袒護的,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就「三項紀律」第三條中「進夜總會娛樂」作出補充說明,「是指公安民警用公款或接受他人安排進入夜總會娛樂,也包括公安民警自費進入夜總會娛樂。」
此外,「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主要是指:1、接受營利性陪待、觀看淫穢節目及接受色情性質服務的;2、發生嫖娼行為的;3、在夜總會尋釁滋事的;4、在夜總會賭博、吸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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