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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帖附上的「艷照」。 【文匯網訊】12月17日上午,雲南省昭通市綏江縣紀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綏江縣公安局辦公室主任苟禎鴻被舉報「玩弄女性騙錢索賄」一事,已初步查實苟禎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配偶之外的女性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準備對此立案。
此前,苟禎鴻因舉報事件已被停止執行職務。
據澎湃新聞18日報道,12月4日,雲南當地論壇有署名「王玉梅」的舉報帖稱,苟禎鴻玩弄女性,受害女性醉酒後被其帶到單位宿舍發生了性關係,並曬出一張雙方的「艷照」和一張苟某簽名的50萬元「借條」。當事人在舉報帖中除留下「全名」,還有身份證號以及家庭住址。
12月13日,「王玉梅」再次發帖,稱舉報以來,多次接到陌生恐嚇、辱罵電話,感覺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王玉梅」稱恐嚇電話威脅她「要不要再回綏江,需不需要在綏江混,想不想家人安全」,「這種做法那(哪)天被人弄死了都不會有人知道」。
記者多次私信「王玉梅」,但均未獲回應。
上述綏江縣紀委工作人員介紹,初步調查顯示,苟禎鴻與妻子以外的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這一情況屬實,紀委正準備立案;至於「索賄」問題,因情況複雜,正在核實之中。
對「王玉梅」發帖稱遭恐嚇,該工作人員表示,紀委目前為止沒有收到舉報人對被威脅恐嚇一事的反映,紀委也沒有技術手段或工作職責對「王玉梅」是否受到威脅進行調查。
該工作人員稱,之前的網絡舉報已經引起昭通市公安局和雲南省公安廳高度重視,如果舉報人因此受到威脅,可以向公安機關反映。
12月18日上午,綏江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已經看到「王玉梅」12月13日所發網帖,並報送有關領導,但是並沒接到「王玉梅」關於被威脅恐嚇的投訴或反映。該工作人員透露,「王玉梅」可能並不是舉報者的真名,因這個名字與帖文所附身份證號不符。
綏江縣紀委一負責人隨後證實,「王玉梅」確非舉報者本名。
據媒體此前報道,「王玉梅」發帖《昭通綏江公安局辦公室主任苟禎鴻玩弄女性、騙錢索賄》。舉報內容顯示,苟某(結婚狀態下)於2011年5月2日將醉酒當事人(兩人曾系同學)帶回新灘派出所的宿舍,並在其「朦朦朧朧」的狀態下兩人發生了關係;隨後苟以離婚娶當事人為由交往後,當事人兩次懷孕兩次墮胎,但苟並未離婚。
此前的多次公開報道中,苟禎鴻曾被評為昭通「最美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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