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海巖 北京報道)中證監新聞發言人張曉軍18日表示,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正式註冊中港互認基金,內地首批3只香港基金,港方首批4只內地基金。未來,兩地基金互認審批將常態化。業界預期,首批基金互認最快可於明年初推向市場銷售。此外,內地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通過基金互認買賣內地基金份額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稅。
中國證監會18日正式註冊了首批3只香港互認基金,分別為:恆生中國H股指數在基金、行健宏揚中國基金、摩根亞洲總收益債券基金,類型分別為股票指數型、股票型、債券型。
香港證監會按照香港市場規定,於同日正式註冊了首批4只內地互認基金,分別是:華夏回報混合證券投資基金、工銀瑞信核心價值(481001,基金吧)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資金、廣發行業領先型證券投資基金。
根據兩地證監會提供的數據,自7月接受申請以來,共計有17支香港註冊基金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北上」,其中以港股及亞太股票基金為主,同時有超過30支內地註冊基金申請「南下」,其中多以股票加固定收益產品為主。
張曉軍稱,總體看,兩地互認基金獲批數量基本對等,內地互認基金由於申報數量較多,獲批數量略多於香港互認基金獲批數量。下一步,內地香港互認基金申請註冊審核進入常態化,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將依照有關規定,正常註冊其他互認基金產品。
張曉軍還表示,互認基金的正式註冊,有利於通過引入境外證券投資基金,為境內投資者提供更豐富的投資產品,也可通過境內基金的境外發售,有利於吸引境外資金投資境內資本市場。
根據《暫行規定》,內地與香港互認基金的額度為資金進出各3000億元人民幣, 同時,首批北上的3只香港互認基金截至9月底的資產規模為166億元人民幣,4只南下的內地互認基金產品截至同期的資產規模為173億元,按照兩地互認基金在客地銷售規模不得超過註冊地的基金資產規模的規定,兩地最大可銷售規模基本持平,可保證資金進出基本平衡。
中證監表示,內地投資者若要購買香港互認基金,需要單獨開立賬戶。按照現有要求,申請互認註冊申請的基金須成立1年以上、資產規模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因此新設基金不可申請在兩地同時發售。
與此同時,此前懸而未決的基金互認稅務政策規定亦最終落地。中國財政部、國稅總局及證監會聯合發佈發佈《關於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通知表示,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通過基金互認買賣內地基金份額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稅;獲得的股息紅利以及債券利息,分別按10%或7%的稅率,由基金公司代扣所得稅。
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基金互認買賣香港基金份額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自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17日止,三年內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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