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劉凝哲)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3日分組審議了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全國人大財經委多位官員在審議中表示,雖然此次將IPO註冊制單獨推出,但這並不應影響已進行過初審的證券法,進而影響到期貨法草案的按期審議。多位財經系統的官員認為,註冊制對市場是中長期利好,而今年先後出現兩次股災的「學費不能白交」。
官方媒體引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李盛霖表示,常委會在作出授權決定的同時,繼續推進證券法的全面修改工作,爭取明年內將證券法修訂草案再次提請常委會審議。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彭森認為,從中長期看,註冊制對於市場是利好。他建議,證券法的修訂,過去的主要內容是註冊制,但註冊制單獨拿出來先做試驗探索的話,不要影響整個證券法修訂過程,應堅持原來的方向和節奏,特別是在加強市場監管、保護投資者權益,以及進一步強化資本市場的重大風險的防範機制方面盡快做出補充和調整。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尹中卿表示,與原來的審核制相比,股票註冊制改革最根本的就是四條。一是把原來由證監會發審委過會審批的制度改為由證券交易所負責企業股票發行申請的註冊審核制度。二是把股票發行時機、規模、價格等交給市場參與各方自行決定。三是把股票交易責任交給投資者,由投資者對發行者資產質量、投資價值進行自主判斷投資,自負責任,自擔風險。四是監管機構從原來事前審核批准轉變為主要是事中特別是事後的監管。註冊制好處是共知的,但也要與資本市場發展階段與發育程度相適應。
尹中卿說,今年中國股市出現異常波動,差一點釀成股災並導致引發系統性風險。「中央也要求有關部門對原因進行總結,不能白交學費」,他說,人們對原因眾說紛紜,但從總體上來看,最根本的原因還是中國的資本市場發育不成熟,包括交易者不成熟,交易制度不完備,交易體系不完善,監管制度不適應,這些是更根本的原因。建議國務院認真總結這次股市異常波動的原因,完善資本市場的各項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