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文化報綜合報道,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涉嫌受賄案昨日在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萬慶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15個單位和個人所送財物共計價值折合逾1.1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單項受賄便高達5,000萬元。萬慶良當庭認罪悔罪,痛哭流涕。
「我深知,市長就必須乾淨幹事,堂堂正正做人。」2010年,萬慶良在當選廣州市市長時發表感言說。「我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我沒有任何異議。」2015年,萬慶良在南寧市中院最後陳述中表示。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25日公開開庭審理了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受賄一案。萬慶良在向法庭作最後陳述時痛哭流涕,表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深感對不起黨,對不起人民,對不起家人。
萬慶良被控受賄1.1125億余元,為十八大以來披露的落馬省部級官員中,受賄金額最高的。其次為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王永春和四川省文聯原主席郭永祥,分別為4856.3萬元和4346.5萬元。
指控·受賄1.1125億余元
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萬慶良利用其先後擔任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廣東省揭陽市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廣東省副省長、廣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廣州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深圳市安遠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族遠、廣東創鴻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黃鴻明等十五個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發展、項目開發、規劃調整、職務晉陞等事宜上提供幫助,本人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林穎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125億余元,應以受賄罪追究萬慶良的刑事責任。
關注·萬慶良都收了誰的錢?
法庭調查階段,法庭就以下具體事實進行了調查:
萬慶良被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林某非法索取、收受——
●深圳安遠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陳某某人民幣5000萬元
●廣東創鴻集團有限公司黃某某港元3790萬元、價值人民幣705萬元的翡翠飾品25件
●深圳市寶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古某某港元570萬元
●宜華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劉某某人民幣70萬元、美元33萬元,鄭某某港元220萬元、人民幣50萬元
●廣東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馬某某港元200萬元、人民幣60萬元
●歐派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姚某某港元190萬元、人民幣10萬元的購物卡
●廣東省運通塑料(集團)公司莊某某人民幣150萬元。
萬慶良被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
●廣東巨輪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吳某某人民幣50萬元、港元50萬元、歐元5萬元
●廣東廣潤集團有限公司李某某美元20萬元
●中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林某某人民幣60萬元、港元30萬元
●廣州市嘉裕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李某某人民幣90萬元,莊某某港元60萬元
●廣州君益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黃某某港元30萬元
●揭陽市宏和貿易有限公司吳某某港元20萬元
特寫·當庭懺悔17分鐘
萬慶良向法庭作最後陳述,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萬慶良當庭懺悔17分鐘,痛哭流涕。他說——
「我對起訴書指控我犯受賄罪的罪名表示認罪。我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我沒有任何異議。
我之所以從一名黨的高級幹部淪為違法犯罪分子,最根本的原因是嚴重缺乏政治定力、嚴重缺乏宗旨定力、嚴重缺乏理論定力、嚴重缺乏法紀定力。
我對自己犯下嚴重的受賄罪行,表示萬分悔恨,深感對不起黨,對不起人民,對不起家人。
懇求法庭能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對比·那些年萬慶良的「豪言壯語」
關於萬慶良,有媒體整理過他曾經的一系列「豪言壯語」,其中流傳最廣的是2011年初,萬慶良談「房價飆升廣州市民幸福嗎」,說年輕人要轉變觀念,從有住房變成有房住,不應該一味要買房,租房也可以,又說自己「工作了20多年,還沒有買房,還住在政府宿舍,珠江帝景130多平方米,每月繳租600元,政府補貼一些。」
珠江帝景是廣州有名的臨江豪宅小區,當時市場價為每平方米3.5萬元。130平方米的房子市場租賃價格最少在每月4000元以上。萬慶良「600元租住珠江帝景130平方米房子」的言論成為一時笑談。
25日,受賄高達1.1125億余元的數據一公佈,有網友驚呼:原來「600帝」是億萬富豪啊。「『德為重、民為天』,人民政府為人民。」「『公生明、廉生威』。我深知,市長就必須乾淨幹事,堂堂正正做人。」
——據《羊城晚報》報道,在2010年當選廣州市市長時萬慶良發表感言說
「我們睜開眼睛,看看別人也看看自己,給自己敲響警鐘,別把自己毀了。要掂量掂量反腐倡廉的重要性,不要因為個人貪腐,影響黨和國家事業,影響家庭生活,破壞家庭幸福。」
——據《廣州日報》報道,2013年,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在市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
「請大家首先從監督我開始,領導幹部從我帶頭,絕不插手任何土地、工程、項目、國有資產、招投標,絕不利用自己的權力為親友、為他人謀取私利,絕不追求特權、追求享受。」
——據《廣州日報》報道,2013年,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在市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
「必須從『生死存亡』的高度來加強防腐,黨員幹部必須把廉潔自律放在重要位置。萬慶良強調說,接受人家1萬、10萬、100萬甚至1000萬,意味著將健康也搭進去,因為每次一說要檢查,就惶惶不安,甚至精神崩潰,這樣,身體怎麼會好呢?這樣不僅誤了自己和家人,還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執政和名聲。每個黨員都應該捫心自問,自己是否經得起檢查,經得起考驗。
——2012年8月9日,萬慶良在廣州市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學習會上的發言
盤點·7名「老虎」庭審落淚
據統計,除了昨日受審的萬慶良外,至少有6名落馬高官受審時情緒激動,或痛哭懺悔,或哽咽流淚。這六人分別是:郭有明、陽寶華、陳安眾、廖少華、季建業和劉鐵男。
公開資料顯示,以上6人中,有5人被判有期徒刑,分別為15年、11年、12年、16年,其中有2人被判15年。另外原發改委副主任、原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被判無期徒刑。
在庭審環節,過堂高官的認罪悔罪表現成為輿論關注的一個焦點。根據相關報道,上述受審的6人中,均在庭審時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並有「數次哽咽」、「痛哭流涕」等相關表述,並且常常讓人感覺言詞懇切、動情曉理,如連說多個對不起等句式。
【劉鐵男】「我每每看到起訴書,都在反問我自己,這是我嗎?怎麼會到今天?每天早上醒來的時候,這是哪裡呀?我怎麼會墮落成這樣呢?」2014年9月24日,被告人劉鐵男在庭審現場做最後陳述。劉鐵男連續四個反問,情緒失控痛哭流涕,承認自己對違法違紀存在僥倖或者明知故犯。
【廖少華】與劉鐵男類似的,還有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他在庭審時對自己的罪行表示了懺悔,稱現在「萬分懊悔,錯不當初」,愧對於黨、愧對於國家和人民。庭上,廖少華一度失聲痛哭。
【陳安眾】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安眾在最後陳述環節哽咽抽泣懺悔,表示認罪、悔罪。他說:「我真心認罪服法,願意接受法律嚴厲制裁,我也接受法院的任何判決。我從一個黨員領導幹部墮落成一個罪犯,我心中的悔恨和痛苦無法用語言表達。我好恨好恨自己,怎麼會變成這個樣子?」
【郭有明】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在庭審做最後陳述時,真誠認罪悔罪,數次哽咽、流淚。「真誠的認罪悔罪,向黨和人民懺悔,愧對宜昌人民,愧對家庭和親人。」
【陽寶華】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陽寶華向法庭作最後陳述時真誠認罪,數次哽咽、流淚。陽寶華表示:「起訴書對我起訴的基本事實,我沒有異議,面對自己的所做作為,我應當承擔這個責任。我知罪,真心認罪悔罪,並接受依法對我的懲罰,服從依法判決。我真心誠意地接受法律的判決,利用我的經歷教育我的家人與後代。今後我一定洗心革面,悔過自新,認真改造,重新做人。」
【季建業】在最後陳述中,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流淚說,他對自己由高級領導幹部蛻變成貪官表示懺悔,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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