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今天是2015年最後一個工作日,也是最後一個自然日。從明天起,也就是2016年1月1日,將有一大批新法新規開始實施。
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標誌「全面二孩」政策的正式落實;12月12日,國務院公佈《居住證暫行條例》,這意味著我國將徹底告別「暫住證」時代……
這些政策法規的正式施行,將在哪些方面影響你我的生活?
【全面二孩】
>>元旦後出生的「二孩」均合法
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意味著「全面二孩」政策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保持與上位法規定一致,全國多地都在加快修訂地方的計生條例。
昨日上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廣東也成為全國第一個完成計劃生育條例修訂的省份。
>>地方計生條例修訂不影響政策落地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訂完成後,「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時間全國統一,即2016年1月1日。這意味著無論地方在何時完成計生條例的修訂工作,都不會影響政策在全國的落地實施。
新京報記者從安徽省衛計委獲悉,目前該省的計生條例修訂草案已經上報至安徽省法制辦,預計將在明年1月中旬提請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安徽省衛計委副主任楊武對記者介紹,在修法過程中,該省與國家衛計委有充分的溝通。而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之後,該省的條例草案已做了相應的調整。
楊武表示,雖然修法的工作很緊張,但在修改計生條例的過程中已經做了充分的準備和調研,比如人口的測算等工作早就完成,只需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再對照上位法進行調整即可。
此外,上海市衛計委正會同相關部門開展《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改的各項準備工作,將結合實際,對再生育子女的條件、延長生育假等做出具體規定,並研究制定規範生育登記服務等配套文件。
>>專家:生育假應盡可能延長
「全面二孩」政策將於明天起正式實施,也意味著之後出生的二孩均合法。
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對於再生育的具體實施細則,已按規定授權給地方人大或其常委會進行決定。因此,在地方法規未作修改而上位法已經通過的情況下,具體執行中應依據上位法進行。也就是說,元旦後即使地方尚未修法,也應執行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
儘管元旦後出生的二孩身份已經合法,但地方法未修訂的情況下,生育假怎麼休?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分析稱,在遵循上位法的基礎上,元旦之後生育二孩的父母生育假,應在現有規定上只多不少。
「規定說只要是計劃內生育,生一孩或是兩孩都能享受到延長產假待遇。」湛中樂說,在地方法未修訂前,用人單位在批准生育假時不應少於原有的時日,「具體怎麼批還要由用人單位決定。」
湛中樂認為,現行的98天生育假太短了,應該盡可能延長。他說,應讓女性有充分的時間恢復身體,並照顧新生兒的身體健康,如休息半年。同時他建議統一全國各地產假時長,而不是由各地自定舉措。
>>地方條例未修改前晚婚假應「照舊」
修改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刪除了「晚婚」字眼,有人認為這意味著晚婚假的取消。對此,國家衛計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回應稱,目前我國的初婚年齡約為25歲,初育年齡則約為26歲,針對這種新的生育行為的情況,國家也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
實際上,我國《婚姻法》也涉及「晚婚」,提出「晚婚晚育應予鼓勵」。因此,有分析認為目前《婚姻法》尚未修改,晚婚的福利並不能說是「取消」了。
值得注意的是,晚婚假天數是由地方計生條例規定的,各地的時間並不統一。因此,晚婚假是否取消,還需看今後各地立法機關是否修訂計生條例中的相關規定。
對此,湛中樂分析稱,在地方法未做明確修改之前,均應執行此前的規定,用人單位不應隨意改變。
>>北京:產科床位緊張或將加劇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是否會帶來生育高峰?
此前,北京市衛計委主任方來英表示,生育政策調整,加上「金猴」帶來的生育渴望,北京明年會遇到「生育高峰」,出生人口約30萬。
政策實施後是否會造成床位緊張?北京一位二級婦幼保健院的相關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近兩個月明顯感覺床位建檔開始緊張。這名負責人預計,明年的床位可能更緊張,「床位增加的可能性較小」。
對此,方來英認為,產床建檔難集中在三級醫院,主管部門將通過要求所有綜合醫院建立產科、產科醫務人員「多點執業」等方式疏解孕產婦前往二級、基層醫院生產。
此外,針對政策實施後高齡產婦的增加導致剖腹產率反彈的問題,方來英說,醫療衛生部門將繼續嚴控剖腹產指征,降低剖腹產率。
為應對新生兒潮的來臨,方來英介紹,全市三級醫院均要開設兒科,北京兒童醫院等兒童醫院也將逐步將優質醫療資源向新居民社區疏解等。上述婦幼保健院負責人也認為,新生兒科醫務人員緊缺且難培養,雖然北京市對此已有措施,但高生育潮出現後,可能先出現矛盾激化,然後才能逐漸緩解,「需要一個過程」。
【居住證】
>>居住證持有人享6項服務
今年12月12日,國務院公佈《居住證暫行條例》,條例稱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
>>居住證有什麼用?
《條例》規定,證件持有人有在居住地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縣級以上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為持證人提供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等6項服務。此外,持證人可以享受在居住地辦理出入境證件、換領或補領居民身份證、進行機動車登記、申領駕駛證等7項便利。
>>如何保障這些權益的實現?
此前有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相關配套政策缺失,制約著全國性居住證制度體系的建立」,居住證制度體系涉及諸多要件,涉及公安、醫衛、教育、人社、工商、稅務等20多個部門,「出於多種因素,會遇到一定阻力,這就需要有關部門提供強有力的監督。」
【檔案費】
>>取消人才集體戶口管理費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今年10月下發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收取的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費(包括經營服務性質的收費)。
昨日,記者詢問北京市人力社保服務熱線得知,北京市從2015年起已經取消了每個月10元的檔案管理費,但工作人員表示,對於記者所說的從明天起全面取消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費一事,北京市相關政策還沒有公佈,建議記者詢問存放戶口和檔案的具體服務部門。
西城、朝陽、通州、海澱、石景山、門頭溝等區人才服務中心等機構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均未收取人才集體戶口的相關管理服務費,門頭溝人才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說,自2015年1月起,該中心已經取消了人才集體戶口的檔案管理費,而戶口管理服務費,該中心近年來從未收取過。懷柔區人才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自2014年起該中心就未收取過戶口管理費,而檔案費在2014年前還需要交,2015年起就不再收取了。
【手機流量】
>>對上網流量實行封頂限制
一覺醒來,發現手機流量跑走了幾個G?還被運營商催著交話費?
從明天起將啟用的新版《北京市電話通信入網服務合同》示範文本規定,當用戶出現異常巨額通信費用時,運營商應按照合同約定配合用戶採取限制、暫停通信服務等技術措施,並積極協助用戶開展調查和查詢。
這裡所說的異常巨額通信費用,指的是突然出現超過此前3個月平均通信費用5倍以上的費用。
另外,運營商對移動電話上網流量要實行封頂限制,用戶當月流量達到或超出封頂額度時,應暫停當月網絡服務,用戶可當月申請恢復服務或次月自動恢復服務。
至於利用電話從事違法活動的,該示範文本則規定,運營商收到國家行政、司法機關通知稱用戶的電話號碼被認定用於違法犯罪活動或其他不當用途,或用戶電話號碼被投訴用於違規發送商業信息的,運營商有權限制、暫停、終止其通信服務。
【階梯氣價】
>>首檔氣量增至350立方米
11月13日,北京居民生活階梯氣價最終方案正式發佈,最終版方案在聽證會方案二的基礎上進行了優化,87%的居民用氣費用不增支。
優化後的居民階梯氣價方案,對於居民家庭一般生活用氣(炊事、生活熱水等),第一檔用氣量為0至350(含)立方米,氣價為每立方米2.28元不變。第二檔用氣量在350至500(含)立方米之間,氣價為每立方米2.5元;第三檔用氣量為500立方米以上,氣價為每立方米3.9元。
針對北京80萬壁掛爐采暖用戶,將在執行居民一般生活用氣分檔氣量的基礎上,額外增加采暖用氣氣量。
增加後,壁掛爐采暖用戶第一檔用氣總量不超過1850立方米,氣價保持每立方米2.28元不變,不會增支;第二檔用氣總量1850至3000立方米(含)為2.5元;第三檔3000立方米以上為3.9元。
此前的聽證會上,「一戶多人口」的家庭用氣問題成為焦點,在此次政策中,也予以了明確。
由於一檔氣量350立方米相當於5口之家的平均用氣水平,因此人口6人(含)以上的家庭,可憑居民戶口簿或居(村)委會提供的實際居住證明,到北京市燃氣集團所屬各公司營業網點,辦理多人口用戶分檔氣量基數核增手續。每戶每檔年度可增加150立方米的一般生活用氣氣量基數,「即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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