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31日,廣東省紀委再次曝光暗訪查處的基層違紀違法問題,其中包括潮州某村主任欺霸一方、任性賣地租地壟斷屠宰場卻沒人管;茂名村民果園被強佔,三部門發文要求糾正卻無人執行;東莞橫瀝新發的校服僅穿一周時間就爛了。而在東莞,一名派出所副所長收受12萬元,幫人「撈人」。四個案件中,當事責任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查處,部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015年6月10日,福建林女士的丈夫林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東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有人向林女士介紹了南城分局新城派出所副所長陸士軍,通過賄賂能將林某「撈出來」。中間人和陸士軍開價15萬元,並稱最多一個月之內將人撈出。經討價還價,雙方達成一致,出價12萬元。
林女士向中間人匯款8萬元,可是十多天過去,林女士的丈夫林某沒有如願被「撈」出,且逮捕程序執行。就在執行逮捕通知書發出的當天,陸士軍多次電話和短信催促林先生及其家屬,要求把剩下的4萬元匯到自己名下的賬戶。林女士便依賬戶匯款。陸士軍回復稱收到。
然而,前後兩次共12萬元錢匯出後,一直到現在,陸士軍也沒有把林某「撈」出。期間,林女士及其家屬不斷向陸士軍電話、短信催促,詢問什麼時候能把親人接出來,而陸士軍那邊也一次次的說明天、後天。
林氏家屬們越來越覺得不對勁,要求退款。不過,陸士軍一拖再拖,拒絕返還。12月1日,暗訪組跟隨林女士的哥哥來到南城分局新城派出所。派出所民警都稱,陸只是普通民警。派出所民警一覽表寫著陸士軍職務是科員,警號為151221。
暗訪組瞭解到,這整個過程中,陸士軍作為派出所的民警,一點都不忌諱自己的身份,甚至是故意亮明自己的身份來搏取家屬的信任。更膽大妄為的是,其中4萬元直接匯進自己的銀行賬號。廣東省公安廳收到省紀委轉送的暗訪片,省公安廳紀委迅速組織查處,抓獲了涉嫌詐騙的陸士軍等相關人員,並將此案移交當地公安部門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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