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澎湃新聞報道,32歲的何玉玲(男),在江西省撫州市東鄉縣看守所內服刑期間,接受了一次性服務。
2015年5月2日晚,他在「在押人員伙房」內,將大米袋排放在地上,與一名被看守所副所長私帶進來的賣淫女,在米袋上發生了性關係,「約20分鐘」。
這一高牆電網內的醜聞,因「群眾舉報」案發。
經調查核實,2015年5月2日(週六)晚值班期間,東鄉縣看守所副所長雷榮輝安排一名「失足女青年」與在押犯人何玉玲會面,在看守所的食堂內進行賣淫嫖娼活動;案發後,雷榮輝於2015年8月被免去東鄉縣看守所副所長職務,並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
雷榮輝告訴記者,他當晚是遭對方打「感情牌」蒙騙才做出此事的,因為自己違規,他接受組織處理;據他瞭解,案發後,賣淫女子被處以行政拘留,何良貴(帶賣淫女進看守所的社會人員)僅被處以罰款。
因不滿官方對外隱瞞高牆內的醜聞,涉嫌輕罰違紀違法的公職人員,知情人於是捅破此事。
重慶市律師協會刑委會主任、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智勇說,從官方調查情況來看,此事性質惡劣,雷榮輝的行為不僅僅是行政違法這麼簡單,他在法定時間外違規安排人員與在押犯人會面,涉嫌濫用職權罪或玩忽職守罪,且還有涉嫌容留他人賣淫嫖娼的違法行為。
「穿過鐵窗去嫖娼」的何玉玲有著怎樣的神通?看守所的層層監管為何失效?澎湃新聞對此進行實地調查,試圖揭開疑團。
看守所裡的性交易
知情人向記者發來了一份記錄事發經過的「內部材料」,稱該材料是自己從東鄉縣公安系統一位朋友那裡拿到的。
該材料看不到抬頭與落款,也未見蓋公章,知情人稱不便提供完整版的材料。記者注意到,這份材料行文專業,拍照時被有意隱去了抬頭與落款。
不過,東鄉縣看守所工作人員沒有否認材料反映的內容屬實。記者拿此材料給看守所一負責人核查時,對方說「你們都知道了,還問我這些做什麼?」
材料寫明,2015年5月2日晚,在東鄉縣看守所值班的副所長雷榮輝、民警艾清水,在分別接受了社會人員何良貴一條軟中華香煙後,由雷榮輝將何良貴、女子「露露」帶進了看守所。
雷榮輝安排何良貴帶「露露」到在押人員伙房去等,其進監區將何玉玲帶出,何玉玲一個人單獨前往伙房與「露露」約會。
到伙房後,何玉玲將大米袋排放在地上,而後他與「露露」在米袋上發生性行為。材料顯示性行為時間約20分鐘。
在此期間,雷榮輝怕時間長有些擔心,於是叫值班民警艾清水去催促何玉玲「動作快些」,後來,何良貴也到伙房外催促快一些,大約10分鐘後,何玉玲和「露露」從伙房回到收押室。
何良貴將「露露」帶出看守所後,又將一名曾在看守所羈押過的人員徐某帶進看守所收押室,與何玉玲會面。
其間,徐某將一條硬中華香煙分送給在座和經過的人員,剩餘幾包煙給何玉玲帶回了監區。
過了一陣後,雷榮輝才將何玉玲送回監區,何良貴等人此時才離開看守所。
材料中,只有何良貴、雷榮輝、艾清水三人的對話與溝通內容,無「露露」說話的內容描寫。
知情人稱,何良貴帶賣淫女到看守所與何玉玲發生性關係的過程,被人拍下現場畫面,後來進行舉報,此事案發。
知情人沒有提供「現場畫面」的證據。該證據到底是性愛圖片、性愛視頻還是其他證據,尚需當地官方揭曉。
東鄉縣公安局紀委書記何海清告訴記者,2015年5月12日他們接到了關於雷榮輝的舉報。
雷榮輝說,經調查核實,警方確定當晚與何玉玲見面的女子「露露」是一名「失足女青年」。
他稱,自己在東鄉縣看守所工作了13年,對此事很愧疚,他不清楚舉報人是誰,聽說是有人從何良貴處得知此事後進行了舉報。
雷榮輝告訴記者,「露露」很年輕,20多歲。
知情人說,「露露」不是東鄉縣人,身材、長相他不知。
何玉玲在看守所內接受賣淫女的性服務,嫖資多少?由誰支付?這些詳細信息還有待官方公開。
賣淫女是如何進看守所進行性交易的?
材料顯示,2015年5月2日19時10分左右,雷榮輝在門衛值班室看電視時,接到社會人員何良貴的電話,問其是否在看守所。
雷榮輝一邊接電話,一邊打開看守所小門。暫等片刻,何良貴就開車趕到看守所大門口處。
當雷榮輝迎上去時,何良貴搖下車窗並遞上一條軟中華香煙(用檔案袋裝的,市場價六七百元左右)。
「有什麼事?」雷榮輝詢問何良貴,何良貴回答說「帶了一個女人來讓何玉玲會見」。並介紹帶來的女子叫「露露」,是何玉玲的女朋友。
何良貴的舅舅告訴記者,何良貴與何玉玲年齡相仿,是同村人,關係很好。東鄉縣看守所所長樂建中說,何玉玲當時因犯開設賭場罪正在看守所執行刑期。
雷榮輝接受採訪時說,他與何良貴相識,何良貴是做生意的。
「何良貴當時給我說,露露第二天一早就要外出打工,希望能安排他們倆見一面。」雷榮輝說,礙於情面,他就答應安排何玉玲與「露露」見面。
材料顯示,在雷榮輝與何良貴談話時,看守所民警艾清水驅車從看守所內出門,並主動停車下來打招呼。
臨走時,艾清水叫雷榮輝安排一下,他等會就回來。何良貴又從車上拿出一條檔案袋裝好的軟中華香煙遞給艾清水。
待艾清水走後,雷榮輝就帶著何良貴和「露露」進入看守所內,到看守所大院後,雷榮輝就安排何良貴帶「露露」到在押人員伙房去等。並交代「抓緊時間不要等所長來查崗碰到,弄得大家都會挨罵」。
而後,雷榮輝進監區將何玉玲帶出AB門(AB門又叫雙門互鎖,它的作用是當A門打開時,B門無法打開,只有當A門關閉時,B門才能打開;反之,B門打開時,A門無法打開),並交代何玉玲「在押人員伙房有一名女朋友在那等他」,何玉玲一個人單獨前往約會。
何良貴見何玉玲帶「露露」進入伙房後,就返回看守所辦公大樓收押室,與雷榮輝、艾清水瞭解何玉玲的近況,並拿出500元現金交由雷榮輝讓其幫另一趙姓在押人員「上賬」(留所人員賬戶,可用於在看守所內部小賣店消費等)。
到伙房後,何玉玲將大米袋排放在地上,而後他與「露露」在米袋上發生性行為。材料寫明,性行為時間是約20分鐘。
「鐵窗內嫖娼」的何玉玲
何玉玲,1983年8月生,是東鄉縣小璜鎮橫山村源頭組村民。
記者從東鄉縣人民法院刑庭瞭解到,何玉玲2014年10月28日因涉嫌開設賭場被東鄉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經法院審判,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應在2015年7月27日刑滿釋放。
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閱何玉玲案同案人判決書瞭解到,2013年5月,姜某召集何玉玲、於某、陳某甲等十餘人在東鄉縣孝崗鎮南邊村、鄧家鄉上楊村等地方開設賭場,從中漁利。
賭場由姜某負責全面管理,包括聯繫參賭人員、安排場地等,何玉玲負責場子的安全和放哨。賭場的股份何玉玲占10%,邱某、李某和陳某占9%,全面負責賭場的姜某和剩餘14人占股81%。
何玉玲供述,在姜某的組織下,他就安排吳某某到姜某的賭場看場子,不准別人鬧事,否則就打鬧事的人。他偶爾去賭場看看,每天能分到400-600元。
因何玉玲的判決文書沒有上網,澎湃新聞未能確切瞭解到何玉玲的宣判時間,但他一審判決後並未上訴。
東鄉縣看守所所長樂建中說,何玉玲宣判後的剩餘刑期已經少於三個月。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3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2015年12月29日下午,記者探訪何玉玲出生地。這是一個距離東鄉縣城有著近60里路的山村。源頭組因橫山水庫發源於此而得名,該組村民絕大部分青壯年均外出務工,留下空巢老人和留守兒童。
何玉玲的奶奶說,何玉玲系家中獨子,初中未畢業就隨父親到東鄉縣城謀生。80歲高齡的奶奶記不清孫子是否已婚,她只是反覆強調「很少看到人,每年過年會回來一次,也不知道在縣城幹嘛。」
一位與何玉玲同年的鄰村村民介紹,何初中未畢業就和自己一道在福建一個製衣廠工作,彼時何勤奮好學,膽子較大,好惹事。後不知何故,何玉玲回到東鄉。
該同齡村民稱,回到東鄉縣的何玉玲曾一度習武,後又去廣東打工;在廣東打工期間,曾與人爭鬥,進了派出所。
「從廣東回來後,他一直沒有正規的工作,就是在社會上打流,跟著鄰村的一位『老大』混日子。」上述村民認為,「何玉玲在那群人裡算不上老大,應該就是個『小混混』。」
東鄉縣城多位摩的司機印象中,何玉玲所在的小璜鎮人比較「狠」,在縣城有一幫人,勢力較強,涉足縣城的賭場、KTV生意。
違規的會見
何玉玲通過何種方式讓何良貴帶小姐進看守所共度春宵一事,材料中並未提及。
知情人提供的材料顯示,當何良貴提出晚上要會見何玉玲時,雷榮輝曾說「你今天中午不是會見了何玉玲嗎?晚上怎麼還來會見」。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規定,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重慶中西律師事務所主任侯亮說,我國看守所條例中,規定看守所會見參照監獄的制度和規定。但監獄法中,對會見的規定只有籠統的一句話,因此,一般按各地方或各單位自定的規定執行。
江西省監獄管理局官方網站上的「會見須知」顯示,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可會見的對象包括:親屬、監護人、經監獄批准的其他人員;罪犯親屬或監護人來監獄會見罪犯,必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監獄發給的會見證;罪犯會見一般每月一次,每次會見的時間不超過半小時,每次會見人數不超過三人。
「會見須知」還規定,會見人進入會見場所,應當接受安全檢查,遵守監獄有關管理制度;雙休日、法定節假日不辦理會見。
記者注意到,事發當天的5月2日正是雙休日中的週六。
雷榮輝告訴君子和,根據他們看守所內部的規則制度,週六週日可安排會見,但晚間不可以,他的確有違規之處。
東鄉縣看守所一不願具名的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看守所夜間實行領導帶班制度,看守所有1名所長、1名教導員、3名副所長,20多位民警每晚抽3名左右和帶班領導一起值班。
由於看守所已建成10多年,當時修建時辦公樓和會見區在一起,這在當下其實是不規範的,現在看守所辦公區和會見區大多分開,非辦案人員不能進入會見區。
同時,雷榮輝在看守所工作10餘年,依規不能隨便將在押罪犯帶出監區後,在沒有任何管控的情況下讓其單獨去會見女人。
「如果知道她是賣淫人員,當時砍了我的頭我也不會同意。」雷榮輝說。
澎湃新聞曾到東鄉縣環城路多家養生場所試圖尋找「露露」,無收穫。
東鄉縣看守所所長樂建中說,案發後,「露露」曾到看守所執行拘留,但他沒有見過,也不知道「露露」的真實名字。
知情人告訴澎湃新聞,東鄉縣發生賣淫女進看守所賣淫一事,有兩個方面的因素,一是東鄉縣看守所個別負責人目無法紀;二是東鄉縣城色情服務並不鮮見。
東鄉縣摩的司機都熟知縣城「買春」一條街叫「環城路」。環城路上,有多家「養生會所」、「保健中心」。前台服務員見有澎湃新聞記者進店(未暴露記者身份),不容多說,就領著往封閉帶床的包廂走,並一邊問有沒有熟悉的「小姐」。
摩的司機在搭載澎湃新聞記者時,也不忘推銷色情服務。他們說:「除了環城路外,縣城一些酒店也是『買春』的場所,不過需要聯繫雞頭。」
記者入住的商務酒店服務員,曾多次介紹此類服務。這位女服務員說,賣淫女年齡十七八歲到30歲的都有,起價100元/次,他們每成功介紹一起,可以得到40元抽成。
處罰避重就輕?
材料顯示,現年58歲的雷榮輝,男,出生於1957年7月5日,東鄉縣人,大專文化,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79年4月入黨,曾任東鄉縣看守所副所長,三級警長,一級警監。
東鄉縣看守所內發生賣淫嫖娼醜聞案發後,警方在處理材料中依舊稱雷榮輝是「同志」。
對於雷榮輝的行為,警方調查組認為,雷榮輝利用在看守所值班時的便利,收受社會關係人的香煙,非法安排留所人員「會見」,特別是安排「社會失足女青年」在嚴肅莊嚴的看守所內進行賣淫嫖娼活動,雷榮輝同志的行為已構成違紀。
東鄉縣公安局紀委書記何海清說,雷榮輝被行政撤職,並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雷榮輝告訴記者,據他瞭解,賣淫女子「露露」被處以(行政)拘留,何良貴僅被處以罰款。
知情人說,民警艾清水被處以行政警告,但該說法還需官方的最終確認。
當事主角何玉玲到底受到何種處罰,外界尚不清楚。
公開報道顯示,2010年底,樂建中已任東鄉縣看守所所長。此次「賣淫女進看守所與在押罪犯性交易」案發後,其依舊是東鄉縣看守所所長。
樂建中說,雷榮輝比他先到看守所工作,因為是部隊轉業回來的,雷榮輝人比較淳樸,這可能導致他輕信了別人。
樂建中說,看守所管理工作,也需要有人性、親情的一面,但也不能沒有防人之心;對於雷榮輝的處理,警方內部已開過會。
知情人告訴記者,東鄉縣警方對外隱瞞了這樁高牆內的醜聞,並在隨後的「內部處理」時,輕罰了當事的違法違紀人員。如,雷榮輝僅以「違紀」名義受到處理。他質疑:普通人介紹容留賣淫都涉嫌犯罪,為何雷榮輝只是違紀?
針對雷榮輝的處理結果,重慶中西律師事務所主任侯亮和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智勇認為,雷榮輝所做的事情性質是惡劣的,這不單單是僅應受到治安處罰的問題,更可能涉嫌犯罪。
兩位律師認為,首先,雷榮輝的行為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容留他人賣淫」的規定,如果經調查不止這一次,那雷榮輝就可能構成容留他人賣淫罪。
雷榮輝未明確外來人員是失足女青年身份,而違規安排其與在押犯人會面,導致賣淫嫖娼活動在嚴肅莊嚴的看守所內發生,如該行為引發當地民眾對司法機關的嚴重不滿,造成司法機關公信力嚴重下降,出現惡劣的社會影響,雷榮輝的所作所為可能構成濫用職權罪。
即使雷榮輝主觀不明知「露露」是失足女青年身份,誤認為該女子是在押罪犯何玉玲的女朋友,導致該女子與在押罪犯發生性交易,主觀上的過失,也涉嫌玩忽職守罪。
他們認為,作為賣淫的失足女青年在此事中都被處以行政拘留,只是簡單追究雷榮輝的行政責任,顯然是避重就輕。
對於雷榮輝處理過程,東鄉縣公安局政工監督室負責人帥驊說,他們需經過江西省公安廳批准後方可接受採訪,未得到批准前,不能接受媒體採訪。
記者隨即聯繫撫州市公安局宣傳處處長向洪峰。向洪峰說,他還未聽說此事,並表示將盡快問清原因。
2015年12月31日,江西省公安廳新聞輿情處副處長鍾建華表示不清楚此事,表示會去問詢。截至發稿,尚無消息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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