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文森)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26日發佈去年工作報告,指去年共接獲115宗與選舉活動有關的投訴,主要與去年第四季舉行的2015年區議會選舉有關,大多數投訴人反對在未取得他們同意前,其個人資料被用於選舉活動。公署已於去年8月更新《競選活動指引》,提醒候選人在收集個人資料作競選用途時,應在收集資料時清楚説明其計劃用途。
公署自2012年初至2015年8月,共接獲97宗與選舉活動有關的查詢及200宗投訴,內容多涉及投訴人不滿被投訴者未得到其同意而將其個人資料用於競選活動。為此,公署更新了《競選活動指引》,就候選人及/或其選舉代理人如何遵從私隱條例的規定提供實務性指引。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早前表示,如果有人為長者登記生果金或長者卡,從而收集個人資料,但最後卻用作選舉用途,便會違反私隱原則,相關投訴會轉交私隱專員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