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日前,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通報巡視整改情況,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個別幹部檔案造假問題,該局黨組與當事人談話瞭解情況後作出初步認定,並在全局開展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檔案造假,一直是幹部人事管理中的一個頑疾。縱觀近幾年官員檔案造假問題,人數不少,其中有已落馬的省部級大老虎,也有科級幹部;造假的形式五花八門,有的篡改年齡高達11次,有的除了性別之外,其餘信息都是假的。
在人們的認知常識裡,幹部人事檔案總不乏「板上釘釘」的嚴肅性與神秘感。但曾幾何時,這份莊重卻被人為的權力之手所打破。檔案儼然成了部分官員可以隨意捏合和任由塗抹的「橡皮泥」。「年齡越填越小、工齡越填越早、學歷越填越高、身份越造越假」,便是民眾對當下幹部檔案造假亂象的形象調侃。
究其原因當不外「權」「利」二字,希冀由此斬獲「掙面子、佔位子、圖帽子、撈票子」的諸多好處。比如,偽造身份,便於混進公務員隊伍,甚至能謀到一官半職;改小年齡,既可滿足選拔任用條件,又能滿足延遲退休、多干幾年的心願;「美化」學歷履歷,更可抬高身價、提升從政資本,等等。
檔案造假的負面效應不可小覷。從直接後果看,它破壞了檔案資料的原始性、嚴肅性、真實性和權威性,顛覆了檔案應有的價值和作用。就其潛在的惡劣影響論,它僭越了誠實守信的為官底線,傷害了社會的公平正義;挫敗了黨和政府的公信力,污染和毒化了社會風氣;極易形成「老實人吃虧,造假者得利」的錯誤導向,誘發弄虛作假惡習大行其道。檔案造假,還可能存在偽造相關憑證的違法犯罪行為。這是黨紀國法決不允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新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均對此有明確具體的禁止要求和處罰規定。
遏制檔案造假,必須高擎從嚴執紀和依法治國的反腐利劍,堅定有假必查、造假必究的零容忍決心,抓好「清淤」與「防污」並重的標本兼治舉措。一方面,對現有存量的檔案要實施有計劃的抽查核實,堅持「凡提必審、凡轉必審、凡進必審」的任前審核制度,嚴懲檔案造假的違紀行為,防止「帶病」檔案的矇混過關。同時,還需普遍加強對黨員、幹部的誠信道德教育,提升檔案管理人員不辱使命的責任意識和敢於拒假的說不勇氣,要通過完善檔案日常管理、推進檔案數字化建設的制度設計和平台構建,從源頭上把好新進資料信息的「入檔」關,著力構建預警防範與常態化監督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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