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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副市長背後與十餘女有染


http://news.wenweipo.com   [20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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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紹烈在法庭上

【文匯網訊】一個農家子弟,經過多年奮鬥,從基層幹部走到副市長、市政協副主席的高位,毛紹烈的前半生是個勵志故事。然而,從主人公35歲開始,這個故事開始轉型,最終成為廉政警示教育的範本……

一萬元收得戰戰兢兢

據檢察日報報道,1996年10月,廣西梧州地區行政公署的一紙任命書改變了毛紹烈的人生,組織部門任命其為賀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毛紹烈,1961年生,15歲時到富川縣委辦當通訊員,1988年在富川縣古城鄉當鄉黨委副書記,這年他剛好27歲。1993年3月,32歲的毛紹烈成為副處級領導幹部,職務是梧州地委辦公室副主任。在老領導的言傳身教下,毛紹烈日漸成熟。組織上把他安排到人口最多、經濟總量最大、最具有潛力的縣級市賀州,也是為了進一步培養鍛煉他。

1996年10月,毛紹烈到任不久後的一天,工程老闆陳喜忠來到他的辦公室。他們之前並無私交,陳喜忠此來完全是為公事。當時,毛紹烈還在擔任賀州市北環西路工程指揮部指揮長一職。作為該工程的施工負責人,陳喜忠在征地拆遷過程中遇到困難,就來向毛紹烈反映。聽說道路兩邊的住戶因為各種原因拒絕拆遷,工程進展緩慢,毛紹烈帶著有關部門現場辦公,僅用一天時間,就把各種關係理順,滿足了拆遷戶的訴求。隨後,該項工程快速推進,一期工程提前半年完成任務。到了年底臨近春節時,陳喜忠再次來到毛紹烈的辦公室,說了很多感激的話,同時拿出一個裝有1萬元的紅包。

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一個處級幹部的月工資也就400多元,一年的工資勉強能達到5000元。這1萬元,對毛紹烈來說無疑是筆巨款。拿,還是不拿?他心裡猛烈地打起鼓來。

這是每個貪官都會有的第一次。時間推到14年後,這種1萬元的禮金數目在毛紹烈眼中就跟一沓廢紙差不多。2010年11月的一天,賀州市豹森房地產公司老闆紀樸成來找毛紹烈商談「大事」。為了追回原賀縣政府欠自己的360萬元錢,紀樸成使出各種辦法,始終沒有結果。經過之前幾年的交往,在與毛紹烈的「合作關系」已經相對穩固後,紀樸成開始謀劃通過毛紹烈的力量追回這筆款項。紀樸成說:「如果追回來,我會報答你的。」這毫無內容的「報答」二字並不能滿足毛紹烈,他的開價是300萬元。兩人一番談判,最終以100萬元成交。

開價300萬元索賄時,毛紹烈怕是早就忘了當年收受陳喜忠的1萬元後,內心產生的激烈思想鬥爭。經過了第一次,毛紹烈開始越來越享受權力帶來的物質刺激。從1997年開始,連續三年的中秋節,他都收到陳喜忠送的1萬元紅包。他小心翼翼地保管著這些錢,連家屬也不告訴。那幾年,除了陳喜忠和另一個老闆白路安,毛紹烈沒有收受過其他人的賄賂,他擔心「人多嘴雜」洩露機密。

操作項目吃進百餘萬

2000年12月,毛紹烈調任鍾山縣縣委副書記、縣長,並於2002年9月任該縣縣委書記,擁有了自己權力的一片天空。

2001年,新任縣長毛紹烈開始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負,做一個亮點項目——新世紀廣場。對毛紹烈來說,這是一個重大的面子工程,他要借此獲得上級認可,得到百姓青睞,為更廣大的仕途開路。而在內心深處,他也在渴望一筆更大的財富。

獲得縣人大常委會批准後,鍾山縣政府對新世紀廣場進行立項、規劃建設,並擬對位於鍾山縣城中路與廣場路交匯處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公開拍賣,由開發商建成新世紀廣場商業步行街。雖然是幾千萬的工程項目,但是不用政府花一分錢,經毛紹烈大力推動,該計劃在縣人大常委會順利通過。

毛紹烈升任縣委書記後,新世紀廣場項目已是萬事俱備。這時,毛紹烈也迎來了他的「東風」——何某。個體老闆何某是湖南省江永縣人,毛紹烈與其密謀:由毛紹烈組織縣委縣政府的力量,推動新世紀廣場項目的各項工作,由何某找公司進行開發,事成後五五分成。

何某沒操作過如此大的項目,又不敢過問細節,怕毛紹烈懷疑自己的運作能力。何某的想法很簡單:參加競標,得到工程後找工程隊來做,或者再層層分包出去,這種普通包工頭的思維當然入不了毛紹烈的法眼。

2003年上半年,毛紹烈要求工程指揮部及鍾山縣國土部門,將新世紀廣場商業步行街地塊只按其建築佔地面積進行評估出讓,街道佔地面積不計入出讓面積。這種計算方法明顯是便宜了開發商而損害政府利益的,當時剛剛上任的國土局局長賀永林不理解毛紹烈的做法。在一次會議上,賀永林指出了這樣做的不妥當之處。毛紹烈當場發火,惡狠狠地訓斥道:「死腦筋!鍾山的落後與你們這種保守思想關係很大。我們不給優惠條件,誰願意掏錢進來搞活鍾山經濟?引不來外商,你們出錢搞建設嗎!」

賀永林噤口不言了,他十分瞭解毛紹烈的性格:對反對者毫不留情。回到局裡,他馬上佈置工作,落實毛紹烈的指示。經測量,新世紀廣場商業步行街總佔地面積10889平方米,建築物佔地基底面積實為6746平方米,被拆遷的新華書店以及劉秀蓮、劉秀英倆私房戶在新世紀廣場商業步行街回建房屋,其回建面積共552.54平方米。最後,新世紀廣場商業步行街的出讓地價定為1800萬元,包括土地出讓金、規費和稅金。

2003年7月15日,新世紀廣場商業步行街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外商」何某正式出場。在毛紹烈的支持下,沒有資質、缺乏資金的何某,找到湖南省常德市經濟適用住房開發中心(以下簡稱開發中心)合作,違規取得了新世紀廣場商業步行街項目的建設承包權。同年10月,何某與開發中心在鍾山縣登記成立公司,聯合承建新世紀廣場項目。

開發中心與何某名為共同開發,實為給何某作嫁衣,這也是毛紹烈整套計劃裡的一個環節。2004年3月31日,在毛紹烈的幫助下,何某與開發中心簽訂《合作項目退股協議》,項目由何某一人單獨承接。通過開發中心合法獲得項目,再經過一個合法的公司使何某成為股東,之後開發中心退出,這個過程在法律上抓不住任何把柄。

2004年4月至5月,在毛紹烈的授意下,何某與陝西某公司簽訂轉讓協議,將新世紀廣場商業步行街項目違規轉讓出去,這筆交易讓何某賺了256萬元。隨後,何某將其中的128萬元送給毛紹烈。至此,毛紹烈表面為公、實際為私的發財大計「完美」收官。

再開口已是三百萬

2006年6月,毛紹烈調任賀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同年11月任副市長,分管國土、交通、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農林等。此時,毛紹烈已「久經歷練」,胃口也更大了。說到毛紹烈的海量受賄胃口,他對紀樸成的「三次壓搾」很有代表性。

「一搾」搾出30萬元。紀樸成生於上世紀50年代,賀州本土人,沒什麼文化,靠做工程發跡。2009年底,紀樸成打了個報告給賀州市住建委,想把公司辦公樓由 13層加高到16層,以便在辦公樓上建設一個衛星接轉台,管理公司的4座水電站。報告打上去後如泥牛入海,杳無音信。2010年初的一天晚上,紀樸成把毛紹烈約到自己的辦公樓後,將事前用一個空箱子裝好的15萬元現金拿到毛紹烈的車上。毛紹烈案發後,紀樸成曾這樣向檢察官供述:「(送錢後)一個星期左右,報告還沒批,我很著急。」把老闆們弄得「很著急」是毛紹烈的慣用辦法,在紀樸成又送上15萬元現金後,其樓層加高申請才得到批准。

「二搾」搾出60萬元。紀樸成投資建設了4座水電站,2010年初,他向毛紹烈提出要建一座水電培訓中心。經過考察,紀樸成選中賀州市區東南方向羊角山附近一塊50多畝的地,然後把用地報告遞到住建委。紀樸成想,這事當初是經過毛紹烈同意的,也是毛紹烈讓他去選地點的,應該能給批吧。這想法太天真了,在毛紹烈那裡,沒有好處的審批比登天還難。幾個月過去,紀樸成又急了。60萬元送上後,事情才辦成。

「三搾」搾出100萬元。上世紀90年代初,紀樸成出資860萬元幫原賀縣糖煙酒公司償還工商銀行貸款,後原賀縣政府還了紀樸成500萬元,尚有360萬元欠款。2010年上半年,紀樸成打了一個報告給賀州市政府反映此遺留問題。同年8月,市政府專門開會研究,形成一個會議紀要,內容是由市政府出讓一塊土地,用收益所得償還紀樸成。此後,紀樸成經常聯繫毛紹烈,希望他快點審批這個土地出讓方案,毛紹烈總是說「快了快了」。紀樸成想,市政府都以正式文件確認自己的債權了,毛紹烈也不用特別賣力去運作,總不能再要好處費吧。

隨著時間流逝,紀樸成知道自己又天真了。2010年冬天的一個晚上,他約上毛紹烈,開車在市區附近兜風。「住建委方案都出來了,為什麼遲遲不給我批文,到底是怎麼回事……」毛紹烈不答話,任由紀樸成發牢騷,最後只說了一句,「換了幾屆領導,早沒人理這事了,這筆錢加上利息快六百萬了吧。」一聽毛紹烈算出這個數目,紀樸成就打了個寒戰,狹小的車內空間裡,他感到有一張血盆大口伸了過來。果然,毛紹烈繼續說:「如果我不管的話,你就是白丟了,是不是一人一半?」毛紹烈開價300萬元,最後兩人講到100萬元。

從2010年2月至2011年上半年,毛紹烈共收受紀樸成賄款290.6萬元。

雙面人生終於落幕

熟悉毛紹烈的人都知道,工作中他是個嚴謹細緻、雷厲風行的人,決定要做的事,克服萬般困難也要辦到。這樣的工作作風在不知情者看來很有個人魅力,為其暗藏的私心做了最好的「保護傘」。

2001 年,毛紹烈還在鍾山縣當縣長。縣政府欠各種工程款較多,其中就有個體老闆黃明的200多萬元。當年5月的一天,黃明找到毛紹烈,希望幫忙解決欠款問題。隨後,毛紹烈對財政局作出批示:「不管用何種方式都要先撥付欠黃明開發西路工程的80萬元工程款。」這種沒有一點商量餘地的指示逼得財政局沒辦法,只得從內部財政專戶撥出80萬元給黃明。當時,很多人對毛紹烈這種「不管用何種方式」都要辦到的風格肅然起敬。其實,他們哪裡知道,工程款撥付後,毛紹烈私下收了黃明6萬元賄賂。

毛紹烈是一個既要求下屬賣力工作,自己也拚命幹事的領導。2008年,賀州市決定建設一條從賀州到湖南永州的高速公路。在項目的立項階段,毛紹烈親自聯繫外商,負責組織協調。一年多時間裡,他帶領有關人員跑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交通部以及自治區相關部門,落實土地指標和項目核准事項。可以說,沒有毛紹烈的努力,就沒有永賀高速公路項目的落實。可惜,會幹實事的毛紹烈始終不忘私事,收受了承建該高速公路的某公司董事長劉新現金26萬元和一套在深圳的房產。

工作上,毛紹烈的雙面性格十分明顯,生活中卻又是另一種表現形式。不論在哪裡執政,毛紹烈都沒有傳出過桃色新聞,表現出一副正人君子、不近女色的形象。可案發後毛紹烈卻交代,他當上領導後,權欲色慾同時膨脹,先後與十多個女性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如此「正人君子」,令人啞然。

2012年3月,毛紹烈被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立案偵查。經查,毛紹烈於1996年至2012年,利用職務便利為37人謀取工程項目建設、規劃審批、職務陞遷等方面的利益,收受財物1138萬餘元,濫用職權造成國家損失923萬元。

2015年3月26日,貴港市中級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毛紹烈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0萬元。

日前,毛紹烈入獄服刑。

      責任編輯: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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