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文森)公屋食水含鉛聆訊4日繼續。水務署總水務化驗師陳健民供稱,「頭浸水」水辦是極端例子,無世衛標準可以比較,因此不會抽驗,又指水務署研究指95%用戶表明不會飲用「頭啖水」。不過,代表委員會的律師石永泰質疑水務署不應局限自己,認為應特事特辦。
在水務署工作34年、有逾30年抽水辦經驗的水務署總水務化驗師陳健民4日作供時指出,現時有5種驗水方法,其中一種是「頭浸水」,但無法證明「頭浸水」是居民經常飲用食水的一般水質,即使化驗結果超出世衞標準,意義亦不大。他認為,「頭浸水」水辦是極端例子,如果抽驗並向公眾發佈結果,只會更混亂。
陳健民指出,「頭浸水」含鉛濃度高,不能視作市民飲用到的日常平均濃度,而「頭浸水」中首一公升水只能代表約3米長喉管內的物質,故最差水質可能不被察覺。他又說,水務署正進行一項用水研究,截至今年1月初共訪問了348個用戶,95%表明不會飲用「頭啖水」。至於世衞訂下每公升水含鉛量10微克的標準,陳健民指是用作長遠健康評估水管,在靜止情況下抽取的水樣本,不代表一般人的一般飲用水水質。
代表委員會的律師石永泰認為,署方應特事特辦,而非自己局限自己,認為署方實質是「非不能也,實不為也。」陳健民不同意,指水務署不能自己「想點抽就點抽」,然後不處理得出的結果。
他又指出,本港早已禁用鉛喉及含鉛焊料,而從科學角度9.9微克仍然屬安全,相信10微克的標準是以健康為本。現時水務署未有為大廈獨立制定食水安全計劃,陳健民承認未曾考慮由水務署牽頭制定,因大型樓宇如商場、醫院的用水情況不盡相同,例如醫院需要更高規格水質清洗儀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