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3月9日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的說明。
張德江指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常委會始終恪守憲法原則,履行憲法監督職責,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堅決維護憲法權威,保證憲法全面有效實施。
張德江表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常委會審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以國家立法形式建立了我國的憲法宣誓制度,明確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這是深入推進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重大舉措。憲法宣誓誓詞,體現了國家工作人員對祖國對人民應有的忠誠、擔當和莊嚴承諾。實行憲法宣誓制度,將有力地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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