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國消費者協會官網今日發佈提示,在「3.15晚會」上,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了一批不合格產品名單,對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對於同批次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
一、消費者可對照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不合格產品的批次主張權利。
二、消費者提供發票等購買憑證向經營者要求退貨。
三、對不合格產品的退貨,經營者不能設置收取折舊費等限制條件。
四、對於有欺詐行為的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消費者還可以要求加倍賠償。
建議消費者關注、查詢有關行政部門發佈的關於不合格產品的信息。中國消費者協會將依法支持消費者行使退貨權,對於不履行退貨義務的經營者,將採取披露、支持消費者提起訴訟等措施。同樣的退貨權也適用於今後工商、質檢、食藥等行政部門公佈的不合格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