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肖剛 蘭州報道)針對日前網絡熱傳「甘肅出新規鼓勵少生」的報道,甘肅省人大、衛計委均給出官方回應,報道中「擬獎勵放棄生育二孩」內容系誤讀,忽略了草案中「在實施全面二孩政策前」這一關鍵詞,甘肅修正計生條例的核心正是落實「全面兩孩」,部分少數民族還可生「三孩」。
《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規定,育齡夫妻系農村居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縣級政府給予1000元以上一次性獎勵:在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只生育一個女孩,不再生育的,並已經獲得獨生子女證的;符合本條例再生育條件,在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自願申請放棄生育的。
甘肅省衛計委官方回應,享受1000元獎勵的規定主要針對的群體系2016年1月1日前的情況,即國家「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前符合生育二孩政策但放棄生育的家庭。目前,甘肅省人大常委會正在對該草案進行審議,相關情況將在審議通過後及時向社會公佈。
甘肅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龐波亦表示,被誤讀的規定並非「鼓勵少生」,而是採取「老人老辦法」,針對「全面兩孩」政策出台前放棄生育二孩的家庭,這個群體應該繼續享受原來的計劃生育政策,以保持政策的延續性。「兩孩化」政策出台後,不管是否只生一孩,均不再享受獎勵。
根據草案,各有子女的夫妻再婚可申請再生一胎,有下列情形的,報有關部門批准後可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已生育兩個子女中有子女經鑒定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非復婚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在婚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以及再婚前合計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再婚後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在「全面二孩」的基礎上,甘肅省對於東鄉、裕固、保安族等少數民族,擬允許其生育「三孩」。草案明確,民族自治地方的夫妻雙方均系農村居民,其中雙方或一方系東鄉、裕固、保安族以及居住在人口稀少的牧區、林區的藏、蒙古、撒拉、哈薩克族,已生育兩個子女,要求再生育的,可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此外,甘肅省擬對此前已採取上環、結紮等計生措施、現在有生育能力並有生育意願的育齡夫婦免費提供取環或輸卵管復通服務。
龐波說,《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正在審議,最終政策執行均要以審議通過的版本為準,但甘肅作為全國第17個修訂計生條例的省份,根據省情實施「全面兩孩」新政的核心不會變。
據悉,甘肅與全國的人口結構基本相近,統計顯示,2015年全省60歲以上老年人約為365萬,佔人口總數的13.69%,已經超過10%的老齡化社會標準。根據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甘肅省2010年的總生育率僅為1.28,遠遠低於2.1的世代更替水平,處於超低生育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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