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文森)旺角區議會31日討論旺角暴亂的執法問題。多名區議員要求警方增強裝備,又促特區政府盡快就禁蒙面法立法,方便警方再遇同類騷亂時有效執法。保安局書面回應指,會探討「禁蒙面法」的建議。
油尖旺區區議員莊永燦在會上表示,旺角暴亂持續長達11小時,暴徒互相壯膽令暴力升級,包括用拳頭及雜物包圍和毆打警察,圖置警察於死地,表現兇殘,更用電油四處縱火焚燒雜物和街道,罔顧可能危及附近民居的危險性。
促提升警裝備與調整執法級別
他質疑,警方稱當晚行動使用「最低武力」,準則是如何決定的,更擔心有關限制成為「金剛箍」阻礙執法,要求警方考慮提高「最低武力」級別,同時增強警察裝備至國際標準,及在有需要時尋求解放軍駐港部隊進入暴動區域協助特區警察。
他又指,不少暴徒當時均戴上口罩,擔心一但再次出現暴亂時,有人會再戴上口罩或面具隱藏身份,「難道容許這些有『暴動DNA』的人下次再戴V煞面具搞事?」他敦促政府盡快就「禁蒙面法」立法,禁止市民在集結時帶上口罩或面具,而「禁蒙面法」只針對非法集結,不影響市民示威遊行的權利。
本身是旺角居民的區議員鄧銘心表示,暴角暴亂後,不少街坊反映害怕在旺角一帶活動,即使要購買日用品,也寧願開車到其他地區。她指出,旺角區人口密集,政府應保障居民和上班市民人身安全,贊成就「禁蒙面法」立法,方便警方將暴徒繩之於法。
旺角警區指揮官霍思達表示,警方執法時使用武力,須遵守內部守則,現場指揮官亦會考慮當時環境決定使用多少武力。油尖警區指揮官郭柏聰表示,當晚發生的事情無可置疑為一次暴力事件,導致不少同袍因而受傷。針對當時極暴力的場面,現場警員已當機立斷作決定,行動期間,一名交通警員鳴槍示警,經過內部調查已證實其判斷合理。對於外界有傳當晚有警員向示威者掟磚,郭希望有市民能提供更多資料證實,還警方清白。
保安局在書面回應中指,警方已成立檢討委員會,檢討「行動」、「武器、裝備及訓練」及「支援」三方面,又補充警員在使用武力前,會在情況許可下向對方發出警告,在對方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遵守警方的指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