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法制晚報報道,今日上午,記者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檢察院官網獲悉,2015年9月,上海市公安部門依法查處一起跨全國多省市仿冒品牌嬰兒奶粉案,犯罪嫌疑人生產假冒奶粉1.7萬餘罐,銷售給鄭州、徐州、長沙、 兗州等地經銷商,並進一步銷售到全國多個省市。今日上午,法晚記者了解到,上海市檢察院第三分院對其案件的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決定,對1名犯罪嫌疑人 作出存疑不捕決定。
今日上午,通過中國最高檢於2016年3月22日在其官網發佈的檢察動態中瞭解到,2015年9月,上海市公安部門接到報案後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陳某等人仿製多個品牌奶粉罐,並收 購低檔、廉價或非嬰兒奶粉灌裝生產假冒著名品牌奶粉,銷售給鄭州、徐州、長沙、兗州等地經銷商,並進一步銷售到全國多個省市,造成較大影響。
由於案件涉及地區廣泛、人員多、案情複雜,審查難度比較大,該院偵查監督處根據司法改革落 實辦案責任制的要求,在收到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的案件信息後,即指派檢察官張嘉鈞等依法主動提前介入,在公安機關報捕前瞭解案件情況,與公安機關共同研判案 情,就案件定性、證據等問題提出建議,引導後續偵查方向。
據官網信息顯示,2016年1月8日,公安機關對涉案的陳某等7人正式報請批准逮捕。犯罪 嫌疑人陳某、唐某組織他人仿製假冒品牌奶粉罐、商標標籤,收購低檔、廉價或非嬰兒奶粉,在非法加工點罐裝出售,共計生產銷售了假冒奶粉1.7萬餘罐,非法 獲利將近200萬元;犯罪嫌疑人谷某、鄭某明知他人用於制假,仍為他人生產假冒品牌奶粉罐;犯罪嫌疑人潘某、吳某參與假奶粉的灌裝生產,並提供用於制假的 低檔、廉價奶粉。
2016年1月15日,上海市檢察院三分院依法對陳某等6人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作出批准逮捕決定,對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存疑不捕決定。與此同時,該院發出今年首份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要求偵查機關對案件相關證據進一步固定,對在逃人員加強追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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