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4月4日,針對近日媒體報道的上海公安部門破獲1.7萬罐冒牌奶粉案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表示,將協助公安機關嚴查冒牌產品流向。相關負責人表示,儘管奶粉確實為假冒,但產品符合國家標準,不存在安全風險。
《北京青年報》報道,2015年9月,上海市公安部門接到報案後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陳某等人仿製多個品牌奶粉罐,並收購低檔、廉價或非嬰兒奶粉灌裝生產假冒著名品牌奶粉,銷售給鄭州、徐州、長沙、兗州等地經銷商,並進一步銷售到全國多個省市,造成較大影響。2016年1月8日,公安機關對涉案的陳某等7人正式報請批准逮捕。
4月4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表示,總局在第一時間責成上海市食藥局立即向有關公安部門瞭解案件情況,並協助公安機關追查涉案冒牌產品流向,控制風險,對涉案企業嚴肅查處。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表示,國務院食安辦已派員赴上海實地督查,確定雖然為假冒產品,但上海公安部門已經對查獲的假冒奶粉進行了產品檢驗,產品符合國家標準,不存在安全風險。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要求,嬰幼兒奶粉銷售者和網絡食品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執行進貨查驗記錄製度。第三方平台開辦者要切實落實對網店開辦者資質審查的責任。對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行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依法追究平台開辦者的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