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姚進 綜合報道)。4月6日,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通過了關於「靈活就業人員建立住房公積金製度」等相關報告,報告指出今後長沙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農業轉移人口等靈活就業人員都將建立住房公積金製度。
《關於靈活就業人員建立住房公積金製度的通知(送審稿)》中明確指出,凡已年滿18週歲,且男未滿60週歲、女未滿55週歲,在長沙就業且有合法經濟收入來源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農業轉移人口、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均可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繳存登記和個人賬戶設立手續,並享有住房公積金製度賦予的相關權利。
據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按原有規定,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分為單位繳存和個人繳存兩項,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時,就需要單位的基本信息。這也使大批的進城務工人員、靈活就業人員被排斥在住房公積金製度之外。「我們出台新政策,就是為了擴大住房公積金製度覆蓋面,支持靈活就業人員改善居住條件。」
另外該送審稿中還提到,沒有聘用單位的靈活就業人員需與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協議》,在中心「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專戶內開設個人賬戶,其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按照與中心簽訂協議的規定執行。所有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不得超過本市規定的上限,繳存基數下限按本市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繳存比例為8%至12%。
此外,凡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產權住房的(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同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解決住房困難,改善住房條件。據介紹,該政策具體執行細則將於近期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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