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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首開全國先例副省長出庭應訴「民告官」案


http://news.wenweipo.com   [2016-04-12]

【文匯網訊】(記者 周亞明 12日貴陽電) 11日上午,和所有當事人一樣,出示身份證件之後,獲准進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貴州省副省長陳鳴明,坐在了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間審判庭庭審現場的被告席上,首開全國先例,應訴一起「民告官」案。

陳鳴明坦陳官員「自信」「勇氣」觀

事前得到線報並獲准進入現場的記者看到,原被告雙方就案件展開了激烈的法庭辯論。2個多小時的庭審結束後,法官宣佈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後,陳鳴明對記者說,有的行政機關領導幹部「怕當被告,怕丟臉面,怕敗訴,不願應訴、不敢應訴,在訴訟中委託一般工作人員應付了事」。他認為,行政管理負責人要有「依法行政的自信和依法糾錯的勇氣」。

陳鳴明表示,政府願意通過人民法院的獨立審判接受司法監督,行政行為如果存在問題,就應加以整改。同時,「政府也要通過訴訟依法維權,樹立行政權威。」

一直以來,「民告官不見官」的現象飽受詬病。貴州省法制辦有關負責人亦稱,省級政府負責人出庭應訴,在全國尚屬首例。

農民和副省長平等對簿公堂

此案原告是貴州省遵義市農民丁加強。事由是2015年6月,遵義市政府印發了一份關於高速公路建設征地拆遷補償方案的通知。通知執行的結果之一就是丁加強種植紫薇苗木的土地被徵收。

丁訴稱「從未見到征地公告、補償方案,補償的標準未徵求意見。」因此向貴州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要求撤銷該通知。貴州省人民政府認為該通知是行政機關內部工作程序性行文,不直接對被徵收人的權利義務產生實際影響,因此駁回其復議申請。丁加強不服,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庭審中,原告方認為,案件涉及補償標準過低,補償方案的制定過程違法。被告方認為,認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符合相關規定。2個多小時的庭審結束後,法官宣佈擇期宣判。

      責任編輯:黛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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