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國土部4月14日下午在官網發佈《關於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全面暫停鋼鐵煤礦行業用地。
《意見》規定,對鋼鐵、煤炭行業新建項目、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一律不予受理用地預審。對未按國家規定核准、備案的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不得安排建設用地計劃,不得通過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查,不得辦理供地手續。從2016年起,3年內停止煤炭劃定礦區範圍審批。未經項目核准(產能核增)機關批准的煤礦建設項目,不得受理審批其採礦權新立和變更擴大生產規模申請。同時,要求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嚴格執法監管,加大對鋼鐵煤炭行業違法違規用地採礦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管控政策落地。
國土部表示,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從下放權力、簡化手續、提高效率、拓展服務等方面,調整完善現行政策,支持企業兼併重組、轉型轉產和搬遷改造。
《意見》規定,煤礦企業兼併重組後資源儲量規模大於1億噸(焦煤資源儲量大於5000萬噸)的煤炭採礦權審批登記手續,一律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辦理。積極為煤炭企業做好採礦權抵押服務。企業兼併重組涉及土地轉讓、改變用途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加快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經行業主管部門公告的產能置換項目,在同一市、縣範圍內因環保搬遷、退城進園的,政府收回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後,經批准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並按照減量或等量產能對應的土地使用標準,為其安排同類用途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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