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文森)入境事務處日今一連兩天在全港各區展開一連串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聯同警務處執行的「風沙行動」及由入境處執行的「曙光行動」。行動中共拘捕12名非法勞工及1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入境處發言人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並強調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風沙行動」拉8「水客」
本月17日的「風沙行動」中,執法人員於上水嘉富坊共拘捕8名涉嫌非法從事水貨活動而違反逗留條件的內地旅客,分別為4男4女,年齡介乎21歲至49歲。該批懷疑用作水貨用途的貨物包括奶粉、護膚品、電子產品及電子零件等。
由2012年9月至今,入境處採取了多次「風沙行動」,並拘捕了2,768名涉嫌非法從事水貨活動的內地人及17名香港居民。其中228名內地人被控違反逗留條件,其餘2,540人已被遣返內地。228名被檢控人士當中,218人被判監禁4星期至3個月不等,10人被撤銷控罪。
至於昨日(18日)的「曙光行動」中,入境處調查分科人員搜查了12個目標地點,包括辦公室、商店、理髮店、餐廳及裝修單位,行動中共拘捕4名非法勞工及1名涉案僱主。被捕的非法勞工為兩男兩女,年齡介乎26歲歲至43歲,當中一男兩女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而該名男子亦同時涉嫌使用及管有他人香港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一名男子,年齡為3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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