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到達東區裁判法院,進行第二天的作供。 【文匯網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被指2014年7月3日在立法會一場答問大會上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一案,今天(4月21日)在西灣河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梁振英在這次聆訊上指黃毓民在庭上不斷重覆提問。
據南華早報報道,64歲的黃毓民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早前在庭上否認控罪,並於周二開始盤問梁振英。這是香港首次有領導人為刑事審訊作供。
周四,盤問氣氛愈趨激烈。黃毓民質問梁振英,是否知道警方就7月3日的事件為梁振英錄取口供後,並未即時將打印版本的口供紙交給梁,是因為他們需要調查。
早前的聆訊上,黃毓民問過梁振英何時收到2014年的口供紙。當時梁振英回答說,錄取口供後並未即時收到口供紙,但未有說明收到的確切時間。
梁振英說,法庭對此已有記錄,不想重覆回答問題。
他續說,不想以不同字眼表達同一個意思,以免黃毓民指責他前言不對後語。
黃毓民則向裁判官朱仲強要求梁振英暫時離席,獲裁判官批准。
梁振英離開證人席後,黃毓民向裁判官表示,想問梁振英是否知道警方需要時間調查,而非梁何時收到口供紙。
梁振英返回證人席後重申,他不想回答同一個問題。裁判官則指黃毓民未能以準確的方式提問。黃毓民之後改變話題。
梁振英在周四早上9點11分抵達法院。黃毓民也於不久後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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