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人民日報》海外版有文章指出,「港獨」分子組黨構成實質行動,觸犯《刑事罪行條例》涉及煽動、顛覆等罪行,認為律政司需要詳細研究,考慮是否採取法律行動。
據香港電台4月23日報道,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表示,沒有看過有關文章,但她認為,「港獨」在法理上完全無基礎,現實上亦完全無可能,2047年之後中國仍會對香港行使主權,「港獨」或者「自決」並不成立,又指「港獨」違背基本法,至於有關問題是否香港本身法律可以處理,譚惠珠相信政府和律政司會找到答案。
譚惠珠說,本港有社團條例規管組黨問題,相信標榜「港獨」的政黨不能成功註冊。她又強調目前沒有成熟的條件討論2047年後香港的制度,而香港前途問題,一定要交由中國決定,而非香港自己可以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