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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談南海聲稱「大國不應威脅恐嚇小國」 中方回應

2016-05-24

【文匯網訊】據外交部網站報道,2016年5月24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主持例行記者會,如下:

問:美國總統奧巴馬今天在越南演講時提到南海爭議問題,表示美國雖然不是主權聲索方,但仍然會和夥伴國共同維護航行自由、地區秩序,無論國家大小都應該確保其主權不受侵害,大國不應威脅恐嚇小國。你對奧巴馬總統的表態有何評論?

答:我想作幾點回應。

首先,我認為美方每一次提航行自由問題時,應該首先搞清楚一個概念,它所說的航行自由到底是各國依據國際法所享有的真正的航行自由,還是美國軍艦軍機所專享的「橫行自由」。如果是前者,我們當然舉雙手歡迎,而且堅決支持;如果是後者,我認為國際社會都不會答應。

第二,中國與東盟國家就談判協商解決爭議,共同維護南海地區和平穩定達成了一系列雙邊協議和地區共識,構成了南海地區規則和秩序的重要根基。域外國家應該尊重地區國家維護本地區和平穩定的努力,尊重地區國家根據國際法確立的地區規則和秩序,而不應該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威脅南海沿岸國主權和安全,破壞地區規則和秩序,擾亂地區和平穩定。

第三,我注意到美方,還有個別國家,最近老是把國家大小掛在嘴邊。我們認為,國家大小不應該是判斷一個國家有沒有理的唯一或最主要依據。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已經與14個陸地鄰國當中的12個依據歷史事實和國際法基本準則,通過雙邊磋商和談判,劃定和勘定了共同邊界。就面積而言,這12個國家中有5個國家小於現在與我們在南海問題上爭議比較突出的菲律賓;就人口而言,有10個國家小於菲律賓。這說明國家大小並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在於當事方有沒有誠意和決心通過共同努力,通過談判和協商,解決彼此之間存在的爭議。

問:我們注意到,今天中越兩國副外長共同出席了在廣西南寧舉行的中越陸地邊界三個法律文件執行情況總結會,請您介紹一下會議有關情況。

答:2009年11月18日,中越兩國在完成劃界談判和勘界立碑工作後,正式簽署了《陸地邊界勘界議定書》、《關於陸地邊界管理制度的協定》和《關於陸地邊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協定》。三個法律文件生效實施以來,兩國涉邊事務合作取得豐碩成果。中越邊界線保持清晰穩定,邊境地區秩序良好,人員和經貿往來密切。習近平主席去年11月訪越期間,兩國領導人一致同意總結兩國陸地邊界三個法律文件執行情況。

今天,中越雙方在廣西南寧聯合舉辦三個法律文件執行情況總結會。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和越南外交部副部長黎懷忠共同出席會議並做主旨發言。兩國邊界事務主管部門和邊境省區代表、智庫學者、媒體記者等約100人與會。雙方圍繞三個法律文件執行情況、口岸開放與通關便利化、跨境經濟和旅遊合作、邊境地區互聯互通和基礎設施建設等議題對兩國陸地邊界合作進行了回顧和展望。雙方與會代表均充分肯定三個法律文件對兩國陸地邊界合作和雙邊關係發展的歷史性貢獻和重要意義,強調這是中越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爭議的成功實踐,並一致同意繼續認真執行三個法律文件,共同將邊界管理好、利用好。

中越是山水相連的友好鄰邦。中方願本著「四好精神」和「十六字方針」,與越方一道繼續落實好三個法律文件,不斷提升邊界管理與合作水平,為推動中越關係發展共同作出更大努力。

問:據報道,台灣當局23日表示,在沖之鳥礁是「礁」還是「島」的問題上「不採取法律上的特定立場」。評論認為台新當局在沖之鳥礁問題上出現倒退將損及台漁民權益。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沖之鳥礁是西太平洋上遠離日本本土的孤立巖礁。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該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其周圍12海里以外海域是公海,各國依法享有捕魚自由等公海自由。2012年4月,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對日本外大陸架劃界案作出建議,未認可日本依據沖之鳥礁提出的非法主張。

我想指出,依據其自然地理狀況,沖之鳥礁高潮時露出水面的面積不足10平方米,有人形象地將它比作不過兩張床大小。日方以區區兩張床大小的巖礁,非法主張近70萬平方公里的管轄海域,未免心太貪,胃口太大,這是對公海和國際海底區域的大面積侵蝕,是對國際社會整體利益的嚴重損害。日方口口聲聲稱遵守國際法,我們希望日方言行一致,真正知法守法。

最後發佈一個消息:

外交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將於5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外交部藍廳舉行「開放的中國:廣西與世界同行」外交部第二屆省區市全球推介活動。屆時外交部長王毅將致辭,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陳武將分別緻辭和推介,部分外國駐華使節、工商界和業界代表將發言並與來賓互動交流。歡迎大家應邀參加採訪報道此次活動。

責任編輯:Sal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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