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蔣尊玉獨女被控受賄91萬 當庭認罪

2016-06-01

【文匯網訊】據羊城晚報報道,深圳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的女兒蔣丹丹被指控犯受賄罪昨日在廣州市中院受審。蔣丹丹涉嫌受賄的財物為人民幣7萬元以及價值84萬餘元的保時捷跑車一輛。早前的5月16日,蔣尊玉涉嫌受賄財物折合人民幣7000餘萬元在廣州受審。

涉及兩項受賄指控

紀檢材料披露,蔣尊玉的女兒蔣丹丹出國留學、香港購物、外出旅遊的費用均由企業老闆提供,結婚時亦大肆收受企業老闆奉上的金錢和保時捷跑車、金條、鑽石首飾等貴重物品。

公訴機關指控蔣丹丹受賄的犯罪事實共有兩項。一宗指控是:2010年至2014年,蔣尊玉利用歷任深圳市龍崗區委書記、深圳市委常委兼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原深圳市水務局辦公室主任田某紅職務晉陞提供幫助,蔣尊玉通過蔣丹丹先後7次共同收受了田某紅賄送的現金共人民幣7萬元。

將保時捷換成現金

另一宗指控顯示,2004年至2010年,蔣尊玉利用歷任深圳市政府副秘書長、深圳市水務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深圳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董事長盧某堅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上提供幫助。2011年,蔣尊玉通過蔣丹丹共同收受了盧某堅賄送的價值人民幣84.18萬元的保時捷博斯特小型轎車一輛。

盧某堅送車給蔣丹丹時,蔣尊玉也在場。來自蔣尊玉的供述顯示,蔣丹丹結婚時,盧某堅送了一輛保時捷灰色跑車給她,但他覺得女兒開這個車太張揚了,對他影響不好,就交給與自己要好的商人李衛平處理,幾經周折換成現金。

公訴機關認為,蔣丹丹雖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但她夥同其父親蔣尊玉利用蔣尊玉的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已構成受賄罪的共犯。同時,蔣丹丹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是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庭上,取保候審的蔣丹丹表示認罪。法庭目前尚未宣判。

責任編輯:許月華

新聞排行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