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在上月底通過修訂《稅務條例》,並在3日刊憲生效。本次《稅務條例》修訂主要是調整利息扣除規則,容許在符合指明條件的情況下,企業集團內部融資業務的相關利息支出,在計算利得稅時可獲扣免。另外,合資格企業財資中心的指明財資業務相關利潤的利得稅率獲減一半,即由現時的16.5%減至8.25%。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陳德霖表示,本次修例對香港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具深遠影響,將大大增加跨國企業來港設立財資中心的吸引力。陳德霖指,未修訂稅務條例前,設在香港的企業財資中心向集團內的海外公司借貸及放貸的稅務情況不對等,不利企業財資中心在香港進行跨境資金調撥。
對至於為何要「厚待」企業財資中心,陳德霖指,企業財資中心,對於銀行、融資、風險管理等服務有很大需求,為金融業界等帶來龐大的商機,同時吸引企業財資中心落戶香港,也為香港發展總部經濟注入新動力,尤其是從事實業的公司,若來港設立企業財資中心及地區總部,意味可為香港引入有別於投機性的「遊資」,也即「實錢」,對香港經濟帶來長遠的實質效益,金管局計劃未來向跨國和內地企業加強推廣這項新稅務措施。
陳德霖又透露,金管局即將推出基建融資促進辦公室,料未來企業可透過辦公室參與「一帶一路」沿線的基建投融資,亦可在港建立企業財資中心,管理並調撥資金,跨國企業可藉助這兩塊跳板,達至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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