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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君兒綁架案 內地綁匪鄭興旺判囚12年

2016-06-16

【文匯網訊】已故時裝集團創辦人羅定邦的孫女羅君兒,去年4月遭綁架勒索2,800萬元,其中一名涉案的內地男子鄭興旺日前已承認綁架罪,高等法院今日判刑,被告鄭興旺被判囚12年。

據香港電台報道,法官薛偉成判刑時指,被告由內地來港,為綁匪提供飲食等物流上的支援,在綁架計劃中,由頭至尾都扮演重要角色,罪責同其他參與擄走羅君兒的綁匪無分別。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4月25日至28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其他人士,以武力將羅君兒帶走,以求換取贖金或利益。

負責調查案件的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重案組總督察鍾志明在庭外形容,案件劃上完美句號,他特別鳴謝案件中堅強及勇敢的女事主;她的家人給予警方全面信任和合作,令案件順利破案。

鍾志明又感謝內地公安機關的大力支持及合作,今次是非常嚴重案件,亦突顯內地香港執法機關通過既有機制合作的重要。

他說,警方絕不容忍嚴重有組織的罪案。他形容判決是公義一再彰顯,亦發出強而正面訊息,切勿以身試法。

案中另有8名綁匪今年3月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開審,其中6人被控綁架罪,兩人被控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全部被告認罪,案件擇日宣判;另外一名19歲的綁匪則就涉及組織綁架罪在內地被判囚2年3個月。

責任編輯:紫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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