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錢江晚報報道,從金華婺城區城西街道辦事處大樓望出去,是一片拆遷後的廢墟。
「快結束了。」拆遷辦一名工作人員說,他們正忙著搬辦公點。這個位於金華鬧市的「二七區塊」拆遷工程,涉及拆遷戶6251戶。
只是,作為拆遷工程的主要負責人,城西街道一把手沈兆春卻再也不能「指揮」了。
因涉嫌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沈兆春就在拆遷工程收尾前因舉報被查。婺城區檢察院稱,其利用職務之便,輕鬆撈了上千萬元。和他一起被抓的,還有其妻及表弟。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到處都在建設,也到處都在拆遷,而在此領域的貪腐案也有高發趨勢。去年,省委巡視組也多次提到,「土地征遷領域,存在較大廉政風險。」
「涉案的多半是基層『小官』,但別看他們官小,但權力大,信息透明度低,更容易『暗箱操作』。」一名法律界人士在點評沈兆春案時說。
一名靠拆遷「起家」的基層官員
在幾年前就搞了300萬元
在金華婺城區官場,沈兆春本來名聲頗佳,一度被認為「很有前途」。
他不僅先後在兩個街道做過書記,還曾擔任兩個重點工程的拆遷副總指揮,還是婺城區區委委員。
「他的能力挺強的。」婺城區一名官員評價沈兆春說,「能擔任拆遷指揮的,肯定都是有能力的,不然拆不下去,更何況是市級的重點工程。」
實際上,查看沈兆春履歷,他正是靠拆遷起家的。
2009年下半年,沈兆春擔任婺城區城東街道黨工委書記,當時,杭長客運專線即將開建。
杭長客運專線在金華城區段的房屋徵收,共涉及城東、城中、城北、新獅四個街道,拆遷面積計20.79萬平方米,拆遷戶980戶。四個街道一把手,唯獨沈兆春被任命為杭長客專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
不過,沈兆春沒有把自己的能力用在正道上。當上了這個副總指揮,他很快就發現了生財之道。
在拆遷方案還未向社會公開前,沈兆春就已經知道了拆遷範圍:高鐵線路要經過轄區上浮橋村一個拆遷安置小區。於是,他找來表弟和妻子,商量了一個辦法:用他人名義在村裡購買房屋。隨後,又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暗箱操作,把買來的並未在拆遷範圍內的房屋,劃到了拆遷紅線內。
隨後,他坦然地在拆遷補償金支付審批表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經婺城區檢察院調查,沈兆春及其家人從中直接獲利近300萬元,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1000餘萬元。
提前拍下拆遷紅線內的舊樓
不到一年獲拆遷補償上億元
忙完杭長客運專線的拆遷,沒多久,沈兆春就調任城西街道黨工委書記,也迎來了一個更大的拆遷工程。
婺城區城西街道辦事處,是一幢陳舊的辦公樓。作為城西街道黨工委書記和轄區二七新村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副總指揮,在落馬前,沈兆春就在這裡辦公。
站在樓上望去,外面一片廢墟,到處是成堆的瓦礫。指揮部的徵收處設在五樓,這幾天,拆遷進入尾聲,工作人員正忙著搬離這裡。
在這幢小樓裡,沈兆春顯然是個敏感話題,沒人願意多說。
資料顯示,二七區塊位於金華市區核心區域,曾是全省體量最大的棚戶區,徵收房屋總面積62.74萬平方米,徵用土地1673.5畝,涉及17000餘人,目前拆遷簽約率達98.8%。
為了這次拆遷,婺城區可謂精兵強將全出動。而在上次拆遷任上的良好表現,讓沈兆春再次坐到副總指揮的位子上。
顯得,幾年前神不知鬼不覺地得手,讓沈兆春的膽子大了起來,胃口也大了。
「錦江之星酒店」是一幢九層的大樓,所有權屬於浙江高恆集團。2011年,該集團以房產抵押的形式向金華銀行貸款2000餘萬元,後來沒有按期還款,被法院公開拍賣。
2013年3月,婺城區法院委託金華市立盛資產評估公司對該房屋進行評估,估價4043.93萬元。2014年1月13日,這幢舊樓被四名聯合參與競拍者拍得,成交價為3110萬元。
蹊蹺的是,成交不到一年,新房主就在金華市二七區塊改造工程中獲得了1億余元的拆遷補償款。經調查,在這次競拍中,沈兆春的家人佔有15%的股份,事後分到了近千萬元。
據錢江晚報記者瞭解,金華「二七區塊」在2012年劃出了拆遷範圍,而向社會公佈則是在2014年8月31日。
沈兆春難道有未卜先知的神通?無非是利用手中職權,提早得知消息罷了。
同事眼中的沈兆春
「能力強、是個拆遷專家」
「真是沒想到,他會做這樣的事。」一位和沈兆春共事過的人士說,在印象中,沈兆春是個有能力、有個性的基層官員。「特別是在拆遷方面,稱得上是專家,很有經驗。」這名人士說。
在實際工作中,沈兆春主要負責政策發佈和解讀,並應對媒體答疑解惑。像
因此,在指揮部辦公室,沈兆春經常要接待拆遷戶。「他和拆遷戶們耐心地解釋,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當時感覺他是個很公正的人。」
「客觀地說,拆遷工作很辛苦,沈兆春有時凌晨一點多還帶人上門去做工作,大家對他的印象和口碑都不錯。」上述人士說,沈兆春也有「凶」的一面,「生氣的時候,說話會很『重』,讓你受不了。」
一名曾採訪過沈兆春的媒體人士告訴錢江晚報記者,他是個很謹慎的人,敏感一點的問題基本得不到正面回答。
此前,沈兆春曾在一篇發表在當地媒體上的署名文章中稱,「在徵收工作中,狠抓行為規範及監督制約管理,確保徵收工作的所有行為都必須從嚴規範,從嚴監管,堅決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須賠償,違法要追究。」
現在看來,挺諷刺的。
責任編輯: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