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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上半年處理46家上市公司違規案 同比增84%

2016-07-08

【文匯網訊】(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上海證券交易所今日通報了上半年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處理情況。據指,上交所上半年共處理46家上市公司違規案,同比增84%。

上交所表示,今年以來,上交所按照依法監管、嚴格監管、全面監管的總體要求,切實履行一線監管職責,加大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的問責力度,違規案件處理數量和處理對象的家數、人數均明顯增加。

數據顯示,上半年,上交所共作出公開譴責決定6份、通報批評決定23份、監管關注決定48份,合計共77份,較去年同期增長97%;涉及上市公司46家,較去年同期增長84%;在責任人方面,共處理95名董監高、29家股東以及6名財務顧問項目主辦人,合計130人次,較去年同期增長62.5%。

總體來看,今年處理的案件中,既有傳統的常見違規行為,如違規減持、業績預告違規、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等,也包括因市場環境變化而集中多發的違規,如併購重組信披違規、濫用停牌以及利用信息披露進行不當市值管理等。

前一段時期是上市公司年報披露和交易所事後審核問詢的集中期,上交所透露,在年報事後審核中,上交所向130餘家公司發出年報事後審核問詢函,同時也對年報審核發現的違規線索啟動了相應的問責程序。

據指,從今年年報審核情況看,違規行為主要涉及四類:一是涉嫌通過提前確認收入等違反會計準則的會計處理方式虛增收入或利潤;二是向關聯人拆借資金形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重大擔保債務逾期未及時披露;三是關聯交易、資產處置等重大交易事項未經決策,也未及時披露;四是未按要求披露業績預告或者業績預告「變臉」。

上交所表示,對這些違規行為,已經就事實清楚的案件作出了處分決定,還有一些案件已啟動紀律處分程序,後續將及時嚴肅處理,並對市場公開。

責任編輯: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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