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電影商人向華強的幼子向佑,去年9月因不滿的士司機不識路,毆打司機及展示回鄉證,恐嚇稱「我係向華強個仔,全香港最大家族的龍頭大佬」,事後遭警方拘控。向佑今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刑事恐嚇和普通襲擊3項罪名成立,裁判官形容向佑為「撩事生非的攻擊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最終判其入獄6個月,但批准他以1萬元現金及1萬元人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代表向佑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呈上兩名精神科醫生的報告,指29歲的向佑身體肥胖,有睡眠窒息症及情緒問題,須長期服食安眠藥及鎮靜劑,所以不適合坐牢,可判他接受感化。向佑上車前被拒載多次,而受襲司機無受永久傷害,被告對事件已感後悔。
求情稱母偏愛胞兄
駱大狀指向佑有不愉快的童年,父親動輒體罰他,又認為母親偏愛哥哥向佐,向佑「講咩都唔信」。向華強夫婦不滿向佑與年長10年的女友相戀,故他搬出父母的豪宅,與女友同住。
記錄儀證曾出言恐嚇
裁判官判案時解釋,辯方指醫療報告顯示兩人都受傷,向佑被司機攻擊才自衛,但行車記錄儀清楚記錄向佑主動伸手扯下行車鏡頭、叉司機頸部及對事主說「隊冧你屋企人」,又有「成哥我畀人兇呀,一陣做嘢再打畀你」的錄音,反映被告根本無須自衛,話語更有恐嚇成分。而被告女友陳妙環的供詞亦不可靠,對司機先動手的講法存在矛盾。裁判官信納遇襲司機證供可信,為誠實可靠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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