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國家保密局原局長夏勇因嚴重違紀被撤銷政協委員資格,剛剛閉幕的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追認了這一決定。至此,據公開報道統計,自2013年2月1日以來,已有27人因嚴重違法或違紀被十二屆全國政協撤銷委員資格,另有10人請求辭去委員職務獲通過。
27人被撤銷政協委員資格 蘇榮令計劃在列
2013年6月中紀委公佈消息,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3個月後王素毅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司法機關。同年9月召開的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六次主席會議決定撤銷王素毅政協委員資格,政協十二屆常委會隨後追認了這一決定。王素毅是十二屆全國政協第一位被撤銷資格的委員,其後至2014年全國兩會召開之前,有4名全國政協委員被撤銷資格,分別是上海市衛計委原副主任黃峰平、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楊剛、四川省政協原主席李崇禧、哈爾濱翔鷹集團董事長劉迎霞,上述4人同樣涉嫌嚴重違法或違紀。
2014年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免去蘇榮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職務、撤銷其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會議還追認了全國政協第十五次和十六次主席會議分別作出的關於撤銷宋林、葉萬勇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第八次會議會議追認了全國政協第二十次主席會議作出的關於撤銷白雲、孫兆學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而鑒於田北俊委員不聽勸告,公開發表不利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言論,嚴重違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和有關政治決議,也被撤銷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
2015年共有10位全國政協委員被確認撤銷委員資格,分別是令計劃、朱明國、馬建、黃小祥、張力軍、王玉發、汪良、顧欣、韓志然、顏世元。其中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令計劃因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等,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今年以來,褚平、劉子靜、朱洪達、上官永清、姚中民等5人因嚴重違紀先後被撤銷全國政協委員資格。加上文首提到的夏勇,截至目前,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中累計27人被撤銷委員資格。從數量上看超過了十一屆和十屆政協被撤銷資格委員的總和,此前十一屆全國政協共有8名委員被撤銷資格,十屆政協為7名。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2015年作全國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時指出,本屆政協撤銷了令計劃、蘇榮等人的全國政協委員資格,這警示我們要切實加強委員隊伍建設,繼續堅定不移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10人請辭全國政協委員多因職務變動
十二屆全國政協換屆後產生了2237名委員,第一位請辭的委員是財政部原副部長李勇,因當選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總幹事,不應在其他組織兼任職務,請求辭去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根據政協章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接受李勇委員的請辭。
接下來的委員請辭發生在2015年,共涉及3名全國政協委員,包括住建部原副部長仇保興、大連市政協原主席肖盛峰和央視前主播馮琳。其中住建部原副部長仇保興被新聘為國務院參事,他同時卸任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職務。肖盛峰於當年1月卸任大連市政協主席,當選大連市市長。
今年以來,全國政協共開了3次常委會,其中3次都有委員請辭。今年全國政協的第一次常委會即第十四次常委會2月29日閉幕,國務院醫改辦原主任孫志剛、湖南政協原主席陳求發因工作調整辭去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在6月召開的第十六次常委會上,央視前主播葉迎春和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徐憲平請辭。最後一次也就是剛剛召開的第十七次常委會接受了深圳市原政協主席王穗明、住寧全國政協委員李衛東的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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