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道,日前,中央對天津市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進行了調整。李鴻忠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員、常委、書記;黃興國不再代理天津市委書記,免去其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和市長職務,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9月13日,天津市召開領導幹部會議,中央組織部常務副部長陳希同志在會上宣佈了中央決定,稱這次調整是中央從大局出發,根據工作需要和幹部交流精神,以及天津市領導班子建設實際,經過通盤考慮、慎重研究決定的。
李鴻忠同志1956年8月出生於遼寧瀋陽。曾任廣東省惠州市委書記,2001年2月後任副省長,省委常委、副省長,省委常委、深圳市市長、市委書記,2008年1月任湖北省省長,2010年12月任省委書記。是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八屆中央委員。
李鴻忠簡歷
李鴻忠,男,漢族,1956年8月出生,山東昌樂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8月參加工作,吉林大學歷史系歷史學專業畢業,大學學歷,歷史學學士,經濟師,現任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湖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1975.8—1978.2 遼寧省瀋陽市郊區知青、大隊民兵連長、治保主任、團總支書記、革委會副主任
1978.2—1982.2 吉林大學歷史系歷史學專業學習
1982.2—1985.4 遼寧省瀋陽市政府辦公廳秘書處幹部,公文處理組副組長
1985.4—1985.6 遼寧省委辦公廳秘書
1985.6—1987.9 電子工業部辦公廳秘書(1986.7月明確為副處級);
1987.9—1988.11 電子工業部黨組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秘書
1988.11—1995.12 掛職任廣東省惠州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1991.10月明確為副局級)
1995.12—1996.4 廣東省惠州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黨組書記
1996.4—2000.3 廣東省惠州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其間:1996.9—1997.7 中央黨校一.制中青.幹部培訓班學習;1999.7 美國哈佛大學肯尼迪政治學院學習)
2000.3—2001.2 廣東省惠州市委書記
2001.2—2002.5 廣東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02.5—2003.1 廣東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03.1—2003.6 廣東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務副省長、黨組副書記
2003.6—2004.2 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黨組書記
2004.2—2005.2 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2005.2—2005.6 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2005.6—2007.11 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深圳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2007.11—2007.12 湖北省委副書記,廣東省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7.12—2008.1 湖北省委副書記,省政府代省長、黨組書記
2008.1—2010.12 湖北省委副書記、省政府省長、黨組書記
2010.12—2011.2 湖北省委書記
2011.2—2013.1 湖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3年1月當選為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主任
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八屆中央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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